了。”良民是为区别于奴隶的平民,《后汉纪》中记载:“或取良民以为奴婢,名曰自卖民。”,可见良民的等级更高,比自卖民也就是奴婢地位更高,有更多的人权。
虽然民国时期民权平等,但现在才是民国二年,很多旧俗还是延续之前前清的说法,将签了卖身契的奴仆称为贱民。
“江妈和刘妈就如同我们的家人一般,以后您二位要是愿意跟着我和母亲,我和可以和你们签雇佣契约,我和母亲按时付江妈和刘妈工钱。”乔微解释道。
在民国初期,雇佣契约还是很少有人实行,这个契约更像是前清的活契,但又不同。在这个流行卖身契的时代,人口买卖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法不责众,这用得起死契约的人家都是富贵人家,当地的官员如果真的将当地所有的乡绅都得罪了,那这官也不要做了,所以这就是民国时期对人口买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
在这时代,也只有京市或者是江城那样大城市才会有帮佣这个说法,才会签雇佣契约,活契其实还是一种短暂的卖身契,但雇佣契约不同,雇佣契约更像是后世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和雇佣者享有各自的权力,他们在人权上是平等的。
乔微之前也在古代生活过,甚至还做个封建的君主,按照当时“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她大概是当时奴役百姓最多的人。在真正的封建王朝乔微也曾经想过要尽可能地平等人权,但是她也知道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工业条件等等的限制,让她这个想法根本没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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