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婚礼的那一步。
到那个时候为止,我还没有机会独立接一个案子。不过我依旧是最抢手的Sed chair。因为我做事很下功夫,从来没有对上司的要求说过不字。每天8点左右进办公室,只要手头有事情,就会一整天不说一句废话,工作工作工作。我甚至因为一个夸张的举动而在整个纽约office小有名气:我用一只一点五升的大水壶装水,为了节约往返于办公桌和茶水间当中的时间。我常常在床上看打印出来的资料,直到身边的亲吻和抚摸让我再也不能集中注意力,不过半夜里,我还是会跳起来,查收Blackberry上的新邮件。这个半疯狂的世界里总是有人比我更夸张,凌晨了还在发信。
11月中旬是他的生日,就我们两个人一起过,也没有吹蜡烛,因为他说他这样的年纪开生日派对实在太老了。一个6寸的巧克力蛋糕,几乎全是我吃的。我很想送点什么东西给他,但不知道送什么才好。他没有爱好,从来不戴任何饰物,没有特别喜欢的书或是CD。我绞尽脑汁,最后竟然又是一次BJ了事。我看起来既放纵又无所谓,其实却有些伤感,不知道哪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甚至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可以让他想起我的。
12月,圣诞夜他和家里人去乡下过,但凌晨2点半又开车到布鲁克林,花了20分钟按门铃打电话,把我从床上叫起来,拖下楼,在朦胧的月光下面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法语。逐渐西沉的月亮想黑丝绒幕布上一点微微化开的水渍,每天的那个钟点总是最的时候,路边的一点点薄雪又正好在融化,我睡眼惺忪,穿着薄薄一件运动衫和毛袜子,的发抖,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他当真生气了,我又去哄他,钻到他的大衣里面抱住他。不出一秒钟,我们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中间热吻,然后去他那里一直搞到天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