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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

    不能用姜,洛书眯着眼睛在草丛中找到了薄荷,薄荷是个不错的东西,这东西除了自己气味儿不错之外,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去除异味儿,最重要的是,这东西也是性凉的,不会同兔肉冲撞。

    采集了大把的薄荷,洗干净,洛书将薄荷捣碎,然后将兔肉埋入其中,腌上,之后洛书开始处理内脏,内脏的味道更大,先用水焯一遍,里面加了不少的葱,然后也用薄荷腌上。

    扫了一眼被安顺吃的七七八八的东西,洛书赶紧开始做肉,将薄荷全部洗掉,兔子肉也用水焯,最后,鸡肉和兔子肉是一起炖的,里面洛书放了很多葱。

    锅子类似于高压锅,因此炖的速度挺快,掀开锅子的时候,葱香味儿里面带着一丝清凉的薄荷香飘散出来,洛书用筷子夹了一点儿尝了尝,比较满意,鸡肉的味道全部去除了,兔子肉上还有一点点膻味儿,不过不严重,吃起来不讨人厌。

    将锅子直接端给安顺,洛书又开始做内脏,一边做一边在心里琢磨,森林里面的东西越来越少,还是将安顺带回去比较好。

    内脏的味道更重一些,不过洛书找到了几个小辣椒,直接爆炒,用的是野鸡肚子里的鸡油,缺少调味料,做的滋味儿比较一般,不过安顺还是吃的很满足。

    脏兮兮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满足的神情,洛书有些惊讶,伸出手摸了摸安顺的胃部,鼓、鼓起来了?洛书瞪大眼睛,这还是她第一次摸到安顺胃部略鼓的情况呢,这是真的吃饱了?艾玛?天要下红雨了,真是难得。

    洛书尝试着问:“安顺,你今天都吃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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