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在街上遇到一个可怜的,偷人东西吃,被人追打的乞丐。
那年她才九岁,李竹香却记得清清楚楚,她指着那个乞丐跟妈妈说:“妈妈,她好可怜呀,我们把她带回去,给她点东西吃吧。”
就这样,她们把一只白眼狼领回了家,给她吃,给她穿,还留她在家里当佣人,每个月给她发工资。
这个人自然就是陈素琴。
结果不到半年,李夫人竟然看到,自己的丈夫跟她从外面领回来的乞丐躺在床上。
李竹香心中父亲的形像塌了。
接下来,家里鸡飞狗跳,父亲悔恨不已,心高气傲的母亲要离婚,没多久,小三还怀孕了。
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母亲赫然决然离了婚,然后拖着箱子,抱着年仅两岁的弟弟离开了这个家。
李竹香永远无法忘记,她站在家门口,看着母亲带着弟弟离去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