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喝的时候不觉疯得,现在倒是慢慢有些上头。
不过这点酒,于朝还不至于醉。
“于朝。”路川又喊了他一声,“你是不是喝得有点儿多?”
于朝摇摇头:“我没有。”
于朝回答他没有的时候没抬头,他右手还握在路川的左手上,眼皮垂着,眼睛还是看着自己的拖鞋尖儿。
他脚上的拖鞋是一双深灰色的棉麻拖鞋,很普通的款式,但很有质感,看起来和路川脚上的那双浅灰色是同一款的。
不知道为什么,于朝突然就想到晚上在酒吧门口,林文“炫耀”自己经常来路川家住的时候。
于朝动了动脚,用右脚的拖鞋尖儿顶了顶自己的左脚尖,这拖鞋不是新的,是在本来就在鞋柜里放着,路川直接拿给他的。
所以......这鞋子会不会是林文来的时候林文穿的。
想到这儿,于朝的心情突然又开始特别不好。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心里有了挂念的东西以后总会变得特别敏感,又特别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