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风华 第532节

根本就不是为了骑马准备的,哪怕是纯粹的文士,在需要骑马时都会脱下来换上窄袖胡服以求方便。

    从战场一路亡命而逃,到了现在这衣服已经不成样子。

    襥头早就不知道掉到哪里,衣服在奔跑的过程中因为受风严重影响速度,李密亲自挥剑把碍事的部分割去。

    现如今披头散发衣衫褴褛,一只靴子也不知去向。

    堂堂瓦岗之主,不久前还想要一统天下登基为君的李密,现如今的模样和落难乞丐几乎毫无分别。

    这也就是在军中所以显得扎眼,若是把他扔到现在的洛阳,往那些等着领粥的难民队伍里一扔,保准想找都找不到。

    望着眼前东倒西歪的军士,李密又忍不住回忆起上一次洛阳兵败的情景。

    和前此相比,似乎这次更惨。

    毕竟自始至终,自己就没见过洛阳城的样子。

    而且杨玄感直到死的时候,依旧像是个英雄,几曾像自己这般狼狈。

    这样子若是被他看到,肯定是一鞭子抽过来,再怒骂一声:“混成这样为何还要活着?

    怎么不去死?”

    那是个爱面子重于性命的男人,所以他最后宁可选择像英雄一样死去,也不肯听自己的话,化装成流民混在人群里争取一线生机。

    若是今日换成是他,肯定是宁死也不走。

    多半还要披挂上马提起大槊和徐乐分个死活。

    若是自己也那么做……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

    李密心里转过这个念头,但是随即又摇摇头:自己绝不会像杨玄感那么蠢,留下来等着送死。

    十万大军都败了,自己带着八千人又能管什么用?

    再说乱军之中自己的大旗又格外显眼,很容易被他顺着旗号找过来直接索命。

    连那个如同神魔一般的男人都死在他手里,自己又不曾多长个脑袋,拿什么和他争斗?

    陈智略脚步蹒跚着走了过来,手中还拿着一双战靴。

    来到面前将战靴放下,低声说道:“主公请换了靴子,再换一身甲胄披挂。

    现在这个样子太惹眼,玄甲骑中听说有梁亥特部落的神射手……“李密听到最后这句话,就像挨了一记鞭子,一个机灵站起身形,二话不说便弯腰脱自己脚上残存的那只靴子,同时朝陈智略吩咐道:“还愣在这干什么?

    赶快去找甲胄!等等……要一件寻常的就好,不必太惹眼。”

    从六合城开始跑,到这里差不多十多里的行程。

    这个过程中由于光顾着逃命,什么都顾不上,连气都喘不匀就更别说换衣服。

    这是众人第一次休息,陈智略的提醒说来也不算晚。

    但是李密心中,已经给他记了“怠惰无用延误军机”的黑账。

    现在才说,早干什么去了?

    若是这一路上真的被神射手盯上,现在早就被射成刺猬了,你再提醒有什么用?

    酒囊饭袋就是酒囊饭袋,这些许小事都料理不明白,和王伯当那帮人简直就没法比。

    到这个时候不得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巨大差距。

    也不用说军国大事,就是这点小事就能看出差距。

    如果是徐世勣处理,肯定能妥妥当当,既不让自己遭遇危险,也不会让自己丢了面子。

    堂堂瓦岗之主,当着众人面换上士卒衣甲,这颜面何存?

    只能等过了眼前这关,再把今日之人逐个发落。

    好在……人也不是太多。

    本想着八千内军绕着六合城布阵,撤退的时候把他们带出来不是难事。

    可是真到跑起来才发觉,事情比自己想象中困难多了。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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