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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有人高空抛物,意图伤人,报警。”

    七月底的天,没有太阳,阴着脸,沉闷湿郁。街道上的人在如此黏稠的空气中行走,更像是在深水区展臂划开水流,每一寸肌肤上都粘着水珠,甩不掉,两条腿一交一替,划开湿重的空气。

    在她走出门口之后,助理听到这位不好招惹的老板低声说:“又要下雨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洛小姐最讨厌有雨的天气。

    知情人士还说了,洛小姐与向公子的婚姻是出于家族利益考虑的商业联姻,二人真正的关系其实纯粹到近乎纯洁。

    有人立刻追问道,那,洛小姐的儿子……

    知情人士于是说道,首先,洛小姐心底真正中意的人是她的堂哥,洛颐云;其次,洛小姐的儿子姓洛不姓向。

    所以,谁知道那孩子的亲爹是谁呢。是杂种也没有关系,这位洛小姐本身就来路不明。

    种种传闻细碎如尘土,在不大不小的圈子里,在谈笑中与闲语间,张嘴轻轻呼一口气,它们便打着旋儿传递着。

    【2 Hello, derella】

    快到时间了。她与云哥约的时间是下午三点,现在两点已经过半,不知跑过去来不来得及呢。但无论如何,当务之急是要先从别墅内出去。

    她被锁在房内了。

    洛淼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而是身体力行地活成了一个灰姑娘。父亲年轻时经营航运,南下谈生意时认识了据说有四分之一外国血统的母亲,几度留情,于是有了她。洛先生对女人无情,对儿女也无情,洛淼从小一直寄居在奶奶家,而十六岁时洛先生不得不将其领回,因为老人家去世了。

    洛淼书读得一般,估计考不上什么好大学。对此洛先生也不甚在意,他才四十出头,稚气已褪宝刀未老,说是男人最好的年龄段也不为过嘛。他有大把的精力与女人,不愁不能再生上几个儿子继承家业。他当然有能力将女儿送出国,但是有什么必要呢。还好她长得还不错,继承了她母亲高鼻梁与白皮肤,有什么商业聚会时倒是可以带一带,如果能用这副皮相嫁个什么集团的公子,帮自己开拓一下人脉与关系,也算是她的福分了(不过鉴于自家女儿这份资质,或许只能嫁个不受重视的小公子,这也没关系,只要能物尽其用就好)。所以书读不读是不要紧的,有空找人教教她礼仪才是最重要的。洛先生如此盘算着。

    可惜计划推行起来确有难度。在他看来,洛淼长期无人管教,简直野惯了!数次顶嘴,几度出走,让她吃饭时穿得漂亮点,结果她穿着条洗到发白的牛仔裤就来了,让他当众颜面尽失。他勒令保姆将她锁在房间内,不悔改思过不准放她出门。

    洛先生当然想不到,洛淼死都不愿意穿上去参加宴会的漂亮裙子,此刻正被她心甘情愿地穿在身上。洛淼对着房间内的穿衣镜左看看右看看,指尖捏着裙摆,自顾自地转了两转,薄纱飘了起来,她就同天下所有即将去见心上人的少女那般,傻笑了起来。

    她同洛颐云相识于奶奶家,洛颐云的父亲是洛先生的幼弟,在一所学校教书,数十年如一日。这种不上进的状态,洛先生一贯看不上。尤其看不上他这个亲侄子。他本有意提携自家人,方便可靠,然而洛颐云从小身体不好,只喜欢摆弄一些乐器,念得也是艺术类院校,据说整天和一帮不入流的年轻人凑在一起,不是写诗就是唱歌,不成体统,不堪重用。

    可是洛淼记忆中有限的温情时刻,都来源于这个亲堂哥。情窦初开之后的那点情愫,也全给了洛颐云。

    刘海是她自己剪的,口红是她攒钱买的——她唯一从亲爹那里继承来的的好东西,或许就是一个适合经商的脑子。那时流行CD与磁带,而她眼光精准,总能挑中最受喜爱和最流行的那一批,然后拿回学校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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