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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注意力又都在他身上了,耳朵便只懒惰的捕捉到几句“请客!”“哟——”以及“嫂子好。”

    我想人类还真是爱凑热闹的生物,我都来接人几回了,他们还天天凑门口欢呼雀跃呢,阵仗隆重得像黑帮老大的女儿出嫁一般,搞得路人频频侧目。

    我开始对这一群大兄弟的热情反应是不好意思的,但后来发现他们呼来唤去就那俩词,我也就习惯了。

    钟林云则就更无所谓了,他三两步到我的身边,垂眼,很认真的看我。

    一般他这样,就是要讨要些什么。

    老规矩,拥抱亲吻或者牵手。

    名叫钟林云的典当铺非常良心,从不坐地起价,商品明码标价。

    可惜典当者比较吝啬,不乐意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亲密举动。

    于是我只抬手,好兄弟一起走似的拍拍他的肩膀,干巴巴说一句辛苦了。

    钟林云自然是不满意的,他眼睛眯起来,不悦的神情摆了个十成。

    老板不满意啊,我只能加价。

    我的手从肩膀滑到脸颊,戳两下后轻轻捏一把。

    不错,软的。

    下一秒,我的手腕就被钟林云抓住。

    他顺其自然的把手从手腕移到手心,把我的手完全包裹在他的掌心里。

    他的手上也有许多疤,每次摸到我都很心疼,明明那么漂亮一双手,骨节分明的,手指修长,像是雕刻家刀下最完美的作品……却偏偏生了瑕疵,在不断的磕碰中变得破损不平。

    当然我不可能把我的惋惜宣之于口,我的小男朋友过于敏感,如果我今天惋惜了他手上细小的疤痕,明天他就会对着镜子,盯着自己眼角那一道微小的足以被忽略的伤口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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