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是可以找到替代品的。”我用很轻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被子很柔软,但我感觉我的四肢很冰冷,“承认吧,我们对彼此而言,都没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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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天才,这一点,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了。
毕竟一本薄薄的数学书,我从前翻到后,只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就能记下所有的知识点,并能融会贯通。
我很适合跳级读书,但我不喜欢这样,我懒得要死,想留出大把、大把的时间寻找快乐,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我是想和赵星一起长大——毕竟赵星太蠢了。
赵星以前是那种很受男生和女生喜欢的性格,初中的时候,他很讲义气,脑子又不够聪明,就经常被骗。
有时候是被骗光了零花钱,有时候是被骗到巷子里挨一顿打,有时候是被骗得跑了半座城,却收到了一条短信“愚人节快乐”。
他对很多人初次都不太设防,但对我,却总抱有警惕心。
我会提醒他,但只提醒一遍,他不听我的,我就任由他被人欺负。有一次,他被骗光了零花钱,只能啃馒头就咸菜,我吃着精致的便当,并没有分给他一口的打算。
他吞完了最后一口面包,举起水杯,咕咚、咕咚地喝了半瓶水,他说:“崔明朗,你是我的朋友么?”
我夹起一片肉,慢吞吞地吃了,说:“我提醒过你。”
“你提醒过我。”塑料瓶被他的手指捏得咯吱作响,他低着头,刚好遮掩住了他的表情,“怪我太笨。”
“你的确是个笨蛋。”我将还剩下很多菜的便当向他的方向推了推,漫不经心地问,“你要吃么?”
他顺手将我的便当扔进了我们共用的垃圾桶里,他说:“崔明朗,我不是你的狗。”
我镇定地看着他,我说:“你可以继续和你那些朋友来往,反正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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