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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元潜举着木盆,视线不可避免的落在郑葳整理鸡毛的手上。

    他少年时读乐府诗,读到形容刘兰芝指如削葱根,他很难想像像葱一样的手指是什么样的。

    他从小在军营里长大,身边围绕的男人远比女人多。

    见到的女性也多是粗使婆子。

    实在没法想象,削葱根一样的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见到郑葳的手,他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段记忆,和这句诗。

    盆里的水温还有点高,郑葳的手放进去烫的有些泛粉。

    不难看出这双手曾经的养尊处优。

    即便这双手正在麻溜的收拾鸡毛,这动作看着不会让人觉得粗鄙,反而是让手里的鸡毛看起来高雅。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

    相较宇文允的工作,给鸡开膛破肚清理内脏的祁元潜还是很有天赋的。

    郑葳让他在鸡肚子上来一刀,把内脏下水都掏出来。

    “你掏的时候小心一点,别把胆搞破了。”

    “哪个是胆?”听郑葳吩咐的十分内行,于是祁元潜问道。

    郑葳干笑了两声:“不知道。”

    宇文允因为拔鸡毛,恨上郑葳。郑葳不知道他不愿意,心里想的是农村男孩子嘛,没关系。

    不愿意完全可以拒绝,她不知道的是,这舅甥家从不知如何拒绝人。

    要不也不会面对村长媳妇介绍媳妇,不想娶但还是娶了的情况。

    当时不仅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另一部分原因是这俩人不会拒绝。

    宇文允毫不掩饰的嗤了一声,还以为真那么能耐,什么都会呢!

    郑葳听到,但没有理会。

    祁元潜小心的把掏出来的内脏放到粗瓷碗里,他觉得按照那女人雁过留毛的个性,这些看着无用的东西,定然会被她发挥最大用处。

    郑葳想把鸡杂啥的给留下,只是处理起来实在麻烦。

    她倒是想把这任务交给郑章,就是怕他当场跟她一刀两断。

    只能一脸心疼地将下水丢到一边。

    “咱邻居谁家养狗了,喂给狗吃,扔了就浪费了。”

    这年头粮食产量低,人都吃不饱饭,养狗那真是一件奢侈事。

    祁元潜心里想果然,回答的相当利索:“行,左边邻居家就养了,回头扔给她家狗吃。”

    又让祁元潜顺手把整个鸡剁成小块,他下手那叫一个麻利。

    郑葳给他形容了一下大小,案板上很快出现一小堆大小合适的鸡块。

    “家里种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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