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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辞弯腰将一旁放着的矿泉水拿起喝了几口,圆圆的眼睛眯起一个弯弯的弧度:“用啊,我喜欢上一个人,他比我厉害多了。”

    男生恍然大悟地道::“哦!是个学霸妹子?那你不如人家是有点丢份儿噢。”

    翁辞捏了捏手里的水瓶,嘴角也弯了起来:“我最开始也以为,他只是个学霸,没想到后来发现,他可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是个只懂知识的书呆子,比我厉害着呢。”

    前几天翁辞收拾东西,在整理书桌上的书时,看到溥陆放在书桌上的手机。

    手机扫描到面部注视,瞬间亮了。

    翁辞5.0的视力将手机通知栏上的内容轻而易举的传递给了他的大脑。

    这可不是偷看,是手机它非要让我看。

    翁辞默默在心里偷想,一边又将通知栏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唔,鸡腿,博主.哟,老师居然还是个小网红!?

    网红这个词,好像放在谁身上都不违和,但一放在溥陆身上,翁辞就觉得违和的不得了。

    那个有着一身儒雅温柔的书卷气息的人,就仿佛是应该在书卷里生活的人,并且会对这种虚无的网络文化进行不屑和抵制的。

    但就是这么一个仿佛博物馆里最有韵味的瓷器成精了的人,敲键盘速度比他快,还居然好像是个网红!

    也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还是在约炮的酒店里见的呢。

    溥陆总是能在平静温柔的外表下忽然带给他突如其来意料之外的感觉。

    翁辞震惊的不行,拿着手机就去找溥陆问情况去了。

    溥陆微微一愣,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嘴:“不是网红,只是个小宠物博主。要非说网红的话,我前些年做过游戏博主,那时的粉丝比较多。”

    翁辞抓住他一瞬而过的小表情:“老师不好意思什么啊?不会在微博里和粉丝提过我吧?”

    溥陆温柔一笑:“没有。”

    翁辞:“我不信,给我看看。”

    最后溥陆还是被他缠着打开了手机。

    翁辞在最新的微博评论里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东西。

    他看了又看,然后将起身要逃的溥陆拽着脚腕拉到身子下:“主人去哪啊?”

    溥陆抿着嘴笑:“别闹了。”

    翁辞凑到他脸前不依不饶:“你粉丝让你爆你家小可爱的照片呢,你怎么不回?难道是嫌我不够可爱?”

    溥陆推他的脸:“不是,我是怕你不喜欢。”

    翁辞含着他脖子咬:“不,我很喜欢,你发!”

    “好好好,我发,啊,别咬,别在这留印子翁辞,别”

    最后翁辞拍了一张姿势极其装逼的图片放在了溥陆的微博上。

    自己给自己配词。

    我家小狼狗,~]

    溥陆的微博炸了

    翁辞在溥陆的微博宣誓完自己的主权后,看着躺在自己臂弯里沉睡的人,再一次觉得这人给自己带来的不仅是内心的宁静与温柔,还有那种打破常规的冲击感。

    或许,最一开始吸引他的就是溥陆身上那种潜藏在温柔儒雅的外表下的反差特质。

    他低头轻轻吻了吻怀里人的额头,闭住眼想。

    这大约就是反差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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