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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去不掉他身上的疤痕。白秉臣能正常骑马行走,却再也动不了武事,写不出半个旧时笔迹的字。

    “有我在,她近不了你的身。可是你得让我离你近些。”梅韶收紧了臂膀,抵在他的肩膀上软声道。

    “都住在隔壁了,还不够近?”白秉臣微微侧头,问道。

    梅韶默了一瞬,小声道:“大不了我不欺负你了。”

    那夜实在是闹得太狠,白秉臣回想起来都觉得面红耳赤,他是有些气的,自己那样狼狈不堪地在求梅韶,平日里打死都唤不出的称呼,说不出的话全被梅韶逼了出来,梅韶却还是没有放过他。

    白秉臣想起那样疯狂而炽热的情事耳根子就烧得厉害,羞耻之外更多的还是自己居然被他活活地做晕了过去。白秉臣自认为自己身子恢复得不错,虽没有梅韶这样行军之人身子强健,也不至于弱到被欺负得没了神志,想起这个他就觉得自己白长了一副男儿的身子。关键自己以前还傻乎乎地怀疑他不行……

    白秉臣实在觉得丢脸,可又不好直言自己是因为这个缘故才和梅韶分房睡的。

    梅韶见他在书信末尾几笔画上一只蚱蜢,叠了新放进空白信封里,掏出私印盖在封口的蜡上,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分睬自己的意思,自觉地退了一步,“那我睡在你屏风外面的榻上总行了吧。”

    白秉臣没有应他,又写了一封信,把私印盖在了信的末尾后,放到一边晾着。他低头看了一眼私印上的字迹,清瘦细长,没有半分力气的样子,叹了一口气。

    那张沾了墨点的纸露在白秉臣的眼前,他执着笔的手顿了一下,在上头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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