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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粉。

    因为他们家有足够多的仆人,去把小麦的麸皮捣舂去掉。当然它们仍没有里谢尔前世所吃的那么精细。

    处于底层的平民只能吃黑麦、大麦粉和燕麦粉,便宜,也比较粗糙,之前里谢尔买的就是那种,勉强能做,但口感会更差。

    若是家境好些的农民,自己拥有一块土地,他们倒是能吃到小麦粉和裸麦粉做出来的面包,口感上自然也差强人意,但吃惯的人也会觉着不错。

    里谢尔循着记忆来到伯纳德夫人的农场上,目之所及,一片金黄麦浪。

    远处的木栅栏里,还有各种牛羊和家禽,伯纳德夫人头上裹着白巾,胖胖的身子围着一条灰白色的围裙,正在赶一群母鸡,手挎篮子捡鸡蛋。

    里谢尔大声喊了一句,拨开麦子从田垄里奔过去。

    太阳正盛,晒得人满脸通红,伯纳德夫人擦擦汗水,见到一个黑发年轻人跑过来,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是谁,大叫道:“里谢尔,你怎么过来了?”

    伯纳德夫人挎着篮子把人迎进自己的石屋,给他倒了杯淡啤酒,道:“你的生意做得怎么样了?”

    里谢尔并不喜欢喝酒,听说从前沿海城市里的淡水资源稀少,后来矮人发明了一种过滤器,独眼巨人锻造出了大导管,干净的淡水才逐渐变成家家户户都有的资源。当然,还有不少老一辈的人保持把淡啤酒当水的习惯。

    接过了酒,他随意抿了一口,回答道:“还不错,稍微有点起色,今天来是想跟你买一些脱壳小麦。”

    “主啊,这可要十个铜板一磅,而且麸皮很难去掉,口感没有黑麦和燕麦的好,你最好再认真考虑一下。”伯纳德夫人好心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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