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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攻,做妻子的不一定是受,关起门来彼此互攻也很正常。丈夫可以纳妾,妻子若看上别的男人,也可以接进家里当妾,各宠各的,双方都不得有异议。

    唯一的区别就是若娶方是寻欢,给出的彩礼必须远远多于嫁方给出的嫁妆,不然凭什么让人家辛苦怀胎十月刨腹九死一生产下的孩子跟你姓?冠姓从不是天经地义,本就是一种极大的让步,是价值连城的嫁妆。

    若娶方是生孩子的,那没事了,彩礼看着随便给。

    长黎是非常偏袒需要受生育之苦的男子的。同为男子,吃了生子药的男子要比寻常男子受更多苦,才有长黎的繁衍生息。高祖就是因难产而死的元后制定律法,给选择生育的男子极大偏待。

    只有两家地位差距极大的时候,夫妻间才会区别对待。譬如皇族就不会允许后宫光明正大养妾室,这是有损皇家颜面。历来也有皇帝是承欢的,自己的孩子自己生,也不许妃子和别人生子。后妃算是皇室,皇室血脉不容混淆。高门贵族家的承欢要是喜欢上门第不如自家的寻欢,都是把寻欢娶回家的,也不许对方纳妾,自己倒能纳更多侧君。若是选择嫁,就叫下嫁,嫁过去照样压对方一头。

    隔壁的女儿国乐央也是这个制度。这两国没什么性别体位上的不平等,只有阶级上的尊卑划分。

    也是因为长黎开放至此,夫妻都能光明正大各自养妾室,丞相夫人当初提出的“一生一世一双人”要求才那样惊世骇俗。他若是世家大族出身也罢,偏偏丞相夫人虽也出身名门,在勋贵如云的京中却不算太过显赫,被第一世家陆家嫡子求娶,还应下这一世一双之约,可谓掀起惊涛骇浪。

    但就算是这样开放的长黎,也有一条铁律——不得娶十六岁以下的男子,更不能有肌肤之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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