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超级英雄角色


    假如斯坦·李攥紧每一部超级英雄的版权,那么即使MTV收购了漫威也没有任何作用,好在斯坦·李与漫威版权是剥离的状态。



    包括漫威旗下其他漫画师,他们的薪水制度,丁贤也没有不满之处。



    他对孟政鸿说道:“我们收购漫威有明确目的,那就是把漫威旗下超级英雄的角色版权掌握在手上,然后围绕这些角色进行影视与动画改编。”



    他语速较慢,又重点叮嘱:“阿舅,你要立刻成立影视与动画改编部门,优先把漫威角色推向大荧幕,从而转变漫威的盈利模式,今后你要让漫威电影成为漫威公司的盈利重心,而不是漫画出品!”



    去年漫威漫画的销售总额是4632 万美元,漫画收入1439万美元,这是目前漫威的核心盈利,但丁贤根本看不上这点收入,只需拍摄一部卖座的漫威电影,且不说票房收入,仅仅电影周边的超级英雄衍生玩具,所获利润就能超过目前的漫画出版。



    所以丁贤针对漫威的经营,他并不要求在漫画出版上获利,只要漫威漫画能够长期保持高水准,并不断创新超级英雄的故事,就算达到丁贤的基本要求。



    孟政鸿想降低漫威员工的薪水,丁贤自然不会赞同,因为漫威员工主要是漫画师,一旦漫画师的收入减少,那他们就会跳槽去DC漫画,从而降低漫威漫画的竞争力。



    如此一来,漫威员工的工资非但不能下调,反而要进行提高。



    前世1981 年的时候,DC漫画率先推行重大的薪金改革,他们内部规定,如果一部漫画作品的单期销量突破 10 万册大关,那么画师和编剧可以分得 4%的漫画发行利润。



    以北美庞大的市场容量,单期突破 10 万册的作品非常多,这意味着DC要提高所有中低层漫画师的收入。



    丁贤要抢在DC之前这么做。



    他把自己的想法与孟政鸿讲了一遍。



    孟政鸿为难的说:“去年漫威亏损了两百多万美元,如果我们继续加薪,运营成本会更高,今年的亏损窟窿也会更大。”



    丁贤笑道:“你不妨把漫威旗下超级英雄角色的玩具纪念品版权,永久出售给酷派公司,随便出售几个,肯定就可以维持收支平衡了。”



    孟政鸿愣了一下,丁贤要求的是‘永久出售玩具版权’,这意味着‘漫威版权’未来要分散到华记旗下的各个子公司里。



    虽然MTV收购了漫威,但漫威不属于MTV,而是属于华记集团。



    孟政鸿缓缓点头,“我会优先办理漫威与酷派的版权交易。”



    他只是MTV总经理,虽然持有部分股份,但他的一切决策都要以丁贤为主。



    刚才丁贤讲的很清楚,立刻成立影视与动画改编部门,优先把漫威超级英雄角色推向大荧幕。



    孟政鸿觉得成立漫改部门非常容易,可是具体的改编角色到底是哪一个,孟政鸿却无法拍板。



    漫威的超级英雄实在太多,如果进行电影改编,孟政鸿可保证不了哪一个角色能够受欢迎。



    事实上好来坞整个业界,即使再具前瞻性的制片人,他们也不敢冒然启动某个超级英雄角色的改编。



    孟政鸿尝试找丁贤拿主意,他说:“最近五年内,漫威仅仅授权了一次角色改编,那是1978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购买了的电视剧版权,剧集播出以后,收视率并不理想!如果MTV成立漫改部门,最适合从哪一个角色开始呢?”



    “从开始!”



   


    【1】【2】【3】【4】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