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被告人差点当庭打起来(三更)

兄弟差点被废了,这个仇,不共戴天!



    “王先生,请控制自己的情绪,马上就开庭了,千万不要让法官和陪审员看到你这个样子!”张伟小声提醒道。



    “嗯,我尽量。”王朋点点头,声音沙哑。



    但目光却全程落在姜白身上没有移动。



    对此,姜白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十点整。



    “冬!”



    陈忠汉敲响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江浙省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王朋、刘明亮敲诈勒索一桉。”



    “由我,陈忠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顿时。



    审判庭内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书记员起立,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随后是确认被告人,辩护律师,公诉人,被害人等身份。



    一切结束后,陈忠汉看向原告席位:“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话音刚落。



    沉天赐便从原告席位上站起身,沉声开口:



    “XXX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



    “被告人:王朋,男……被告人:刘明亮,男……”



    “刘明亮系某网约车平台签约代驾,于本月X日,接到一笔代驾订单,由华盛大饭店门口,前往天水香泉小区。”



    “在刘明亮驾车来到天水香泉小区门口时,突然以家中母亲摔倒为由,提前结束订单,要求被害人姜白自行驾车回家。”



    “被害人照做,却被王朋驾驶一辆凯美瑞轿车追尾。”



    “王朋以醉驾为由,向被害人敲诈勒索三十万元整……”



    “后经过长河街道派出所侦查审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所犯之事供认不讳,并交代了最近半年里,曾先后通过同样的套路,实施九次敲诈勒索。”



    “经统计,两人非法所得累计达到三十万元!”



    “此桉由长河街道派出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王朋、刘明亮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返还所有非法所得,并向十位被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修车费、车辆折旧费等共计五万元。”



    沉天赐的声音高大洪亮,在审判庭内回响。



    话音刚落。



    旁听席上就传来窃窃私语。



    “十五年啊,啧啧啧,等他们出来都快退休了,一步到位,享受退休生活,真好。”



    “这么刺激的吗,一上来就是十五年,不过想想他们干的事,我只有一个字,活该!”



    “我在慢手上看到过类似的套路,这些人真是缺了大德了,要我是法官,肯定给他们判个无期徒刑!”



    “……”



    旁听席的大爷大妈们,小声的交头接耳起来。



    利用酒驾,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讹钱!



    而且还不是第一次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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