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酒铺

嘴,全败没了。”



    对冯三这种仗势欺人的小人物,朱雄英没什么兴趣。虽然,刘一杭与此间的事没什么关系,但作为地方牧守,任由箭兵在这里生根发芽,他也难逃失职之罪。



    



    本来,朱雄英是打算事后处理他的。既然这么碰巧,碰到了他小妾的父亲,那就请其代为转告。与同知交接了印信,自缚到刑部听勘,受的罚还能轻点。



    当然,也不能让冯三白来一趟,对面酒架的上酒,随便抱回去两坛子,翁婿干脆来个一醉解千愁算了。



    打发走了冯三,朱雄英抓着春生的头发,面无表情道:“好好地人不当,非得学人家当汉奸,孤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汉奸。”



    别看春生是个买酒的小伙计,可他爹却是江南悍将-吕珍,先祖吕保相,曾是宋末抗元的将领,乃是名门之后。



    至正二十七年,张吴政权灭亡,吕珍与张天琪、李伯升一同投降,但在押解途中,杀了几个守卫逃跑,从此以后下落不明。



    一直以来,明廷都认为吕珍是不愿食大明的俸禄,心灰意冷,逃到深山老林中了此残生。



    要不是宋忠办差得利,顺藤摸瓜端了应天、扬州的箭兵。还不知道,吕珍这位昔日的张吴左丞相,竟然沦为箭兵的走狗。



    祖宗是民族英雄,后世子孙却成了汉奸,不得不说,这太讽刺了。



    朱雄英没那么狭隘,要求所有人都对大明赤胆忠心,效力于朝廷。可最低的要求,不能当汉奸吧!输不起就投靠敌人,脸都不要了。



    “汉奸?呵呵,哈哈......”



    “你家皇帝,不也曾是元廷的顺民么?”



    春生这理由找的不错,朱家世代贫农,世世代代都是顺民。朱元章不仅要过饭,还当过和尚,朱家的门第,怎么能比得上吕氏。他的骄傲发自是骨子里的,压根就瞧不起朱家这要饭出身的皇族。



    “那就是没得谈了?”,朱雄英是玩够了,既然给脸不要脸,那就不用谈了。



    锦衣卫不是有个“抽筋”的刑罚吗?来吧,让咱开开眼界,也成全吕春生的对大元朝廷的一片赤胆忠心。



    他不是喜欢当狗吗?行,今儿,本太孙就让知道,当狗的代价是什么。



    “好嘞!”,宋忠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怕把这小子玩死,断了线索,他早就上“重活”了。



    吹了个口哨,门外便有三名锦衣卫走了进来。随即按照宋忠的指示,将吕春生成“大”字挂在了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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