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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嗓音条件好,低低的还带点磁性,唱起歌来还有点性感,这倒也不奇怪为什么现场的女孩子会这么多。

    一首歌唱完后,在成片的掌声和欢呼声里,林初扭头附在程晚秋耳边说悄悄话,“哥,我觉得你唱的要更好听。”

    程晚秋笑了笑,也学着林初偏头附在他耳边,“谢谢桃桃。”

    接下来张丞星又唱了另一首歌,风格较上一首又大不相同,有一种难言的孤独和伤感。

    周围看演出的人都很安静,默默地听着人群中间的人弹着吉他唱歌,乐队的其他人都在他的身后,给他伴奏给他和音。

    这是一支很成熟也很整齐的乐队,比程晚秋在十七岁时因为隐秘的叛逆而玩的乐队更加专业。

    他十七岁时玩乐队的起因源于迷茫,因为他在青春期的某一天里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发现自己对杂志上身材火辣性感的女人没有兴趣,比起美丽的姑娘们,他更容易被美丽的男人吸引目光。

    程彦曾经评价他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宁缺毋滥。

    他从来没有着急过要去寻找“真爱”,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遇到对的人需要时间,而他正好就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他已经想不起来十七岁时站在酒吧的小舞台上唱歌的心境,也想不起来那时的迷茫与彷徨。

    十七岁的程晚秋不认识林初,没有爱上他也没有拥有他,而二十六岁的程晚秋心里眼里都装着林初,他和此刻就站在他身边,紧牵着他手的人每夜相拥而眠,又在每天清晨里相拥而醒,他们在朝夕相处里计划未来的点点滴滴,说好了五十年后变成老头子了要一起翻年轻时的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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