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根一样地守在原地,感觉一动不动这个角色非常适合她。
——柏海的篮球打得很好。
对于这一点凌凌七很早就知道了,但她从没有好好地看一次他打篮球。
喜欢他之前,她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比起去操场给男生加油,她更愿意在教室里写作业;喜欢他之后,有次在梦里穿成莫南的手表,在梦里被晃得快吐了,因此也没看清他打篮球的样子;然后就是车祸,他调养身体很久,不适合这样剧烈的运动。
篮球场上的柏海,认真又帅气。
他跑得飞快,没有人能快过他。球被他带着跑,大掌稳稳地控制着它的去向。
当他跃起时,洁白的运动服下摆会随着那个的动作扬起一个小角。露出的腹部线条紧绷,只让人匆匆地看了一眼,衣角又落回了原处。
见队伍暂时没有得分的机会,凌凌七索性把注意力全部放到了柏海身上。
连进了几个球,柏海成了他们队的重点防御对象。
四个男生虎视眈眈地围在他附近,想要伺机抢走他手中的篮球,柏海不紧不慢地运球,起伏的胸膛里似乎潜伏着一只凶猛的兽。
借着一个假动作杀出重围,奔跑、向前、跳跃,她追随他的身影屏住呼吸。
篮球弹跳落地。
一个完美的三分球。
“哇哇啊,进了!!”凌凌七激动地大叫,柏海转头看她,她甚至为他鼓起了掌。
同队的人无语地看着凌凌七,感觉队伍里混进了一个叛徒:“他们队进球,你高兴什么?”
“额,嗯?哦哦,对不起。”
迅速掩住欣喜的神情,凌凌七低头道了个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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