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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夹,但云程是受不了这样吃的。

    他按照店伙计教的,先把猪蹄里的细骨头抽出,以骨为刀,将猪蹄剖开,拿干净筷子,给云程和存银碗里都放了些,剩下一点肉渣跟酱汁,他直接倒碗里拌饭吃。

    云程给他碗里夹了一筷子肉,存银看见了,也给叶存山夹了一筷子。

    分到最后,反而是他碗里最多。

    叶存山叫他俩歇歇,“我在外头吃过。”

    云程听他瞎说,也不拆穿,就告诉他:“你没吃过我夹给你的。”

    存银笑嘻嘻学云程说话,“你没吃过我夹给你的。”

    叶存山听了头一句还美滋滋的,再听存银说就变了味儿,要他闭嘴,“你好好吃饭,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存银哼一声,不理他。

    现代也有状元蹄,云程听过故事,跟叶存山讲的差不多,里头藏着份好寓意。

    猪字同“朱”,蹄字同“题”,朱笔题字,金榜题名。

    云程说:“我先前没想起来这个,以后你考试,我就给你弄这个。”

    到时去府城,柳小田不会跟去,家里要换个人洗衣做饭,这硬菜不知能不能做,不行就买。

    猪蹄放了几天,口感不如刚熟时味道好。

    肉质偏硬,外边的皮很韧,肥而不腻的特点保留,酥儿不烂的口感则冻没了。

    但酱汁的味道香咸,拌到米粒上,很是下饭。

    叶存山看他俩都喜欢吃,就说回蔚县后,他再去买两只猪蹄回来,让柳小田做个新鲜的。

    晚上他没使唤存银干活,存银也屁颠屁颠把碗筷都收拾了,又去烧水。

    云程帮着一起,本来说今天弄完早睡,结果外头叶旺祖过来找叶存山,“应该吃过饭了吧?我爹有事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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