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明白。
他想象了一下,如果周屿白给他五百万,说要签一个恋爱合同,他不知道这有什么必要。
如果互相喜欢,就在一起。
林项北不需要五百万,周屿白应该也不需要签什么合同。
难道是想说,愿意给对方五百万,就意味着喜欢吗?
可能是采集数据的基数太小了,他想。
于是林项北又认真看了好多个影视剧片段。
只是看得多了之后,他对喜欢的定义更加不明白。
醒醒,你不过是个替身。
林项北:?你好像才需要醒醒。
我喜欢的人需要一个健康的心脏,你这么爱我,应该会同意换给她的吧?
林项北:你这么爱她,不如挖自己的,应该更好。
这里有十万将士,我屠了你全族又怎样,你只有死才能摆脱我。
于是对方纵身一跃从城墙上跳了下去。
林项北:
他闭了闭眼,把电脑屏幕按下来关了。
不能再看了,否则他会不能直视周屿白。
起初他只是想给周屿白买个枕头,现在他恍惚仿佛明天见到周屿白就会互相砸钱,挖肾,杀对方全家。
本来在想要不要将周屿白的号码存成快捷键,现在林项北在想一号键是不是应该存成110。
这位博主唯爱古早类狗血,林项北对此一无所知,在认知跑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受到大量精神污染的林项北,险些忘记自己原本只是想知道怎么样才算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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