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再次涌上身体,卓郁猛地跌坐在了地板上,学生档案纷纷扬扬撒了一地。
天幕轮转,卓郁一下子回到了五十年前的那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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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鸣阵阵,微风吹拂,湖边的木屋敞开大门,像是欢迎自己的小主人放学归来。
阿沙,你怎么又戴上面具了。卓郁放下手中的《七日谈》,有些无奈的看着自己捡回来的孩子:我和你说过,在家里不用这么拘束。
他是在七年前遇见的阿沙,这孩子才十岁左右,浑身赤/裸的被丢在了黄金湖附近的森林里,看着孩子的脸,卓郁就知道他为什么会被抛弃了。
因为大部分人都不想在家看见这么一张恐怖的尊容,每次回头,说不定都会被吓到。
他将这可怜的小家伙带回了家,替他清洗了身上的脏污,喂他吃了顿饱饭。
这孩子异常听话,乖巧懂事到令卓郁诧异,这也说明对方应该过得非常不好,才会养成这种看人脸色的性格。
他给什么都不记得的孩子取名为阿沙,相处了一周左右,就去镇上办理了收养手续,但是卓郁没到30岁,也没有配偶,不符合收养条件。
那工作人员嫌恶的看了眼阿沙的脸,说这孩子去院也不会有人要,不如就让卓郁先养着,收养手续做不了,但暂时的监护人还是可以办理。
于是,阿沙成了卓郁的家庭成员,在法律意义上,两人并不是真正的养父子。
而卓郁的祖辈是随着淘金热来到美国的初代华人,靠着渡船发家,但这么多年过去,资产也早就挥霍的不剩什么,卓郁能继承的私人遗产,也就只有黄金湖这片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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