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十年时间,都没有说服我认同他的理想。我始终认为他是错的,也不肯配合他。
他已经决定破罐子破摔,放弃控制思想,直接控制我的身体了。
“源酱,再不走的话,赶不上晚餐时间了。”陀思笑着说道,“今晚有你喜欢吃的罗宋汤,我会替你煮的。”
天快要黑了。
“我们走吧。”
火灾留下的废墟,全部已经消散了。
整个鸭场变成了空荡荡的一片,什么也没剩下。
我艰难地与身体的行为排斥着,犹如在钢筋水泥中挣扎,挪动着脚尖的方向。
陀思就站在不远处,含笑看着我,像是在看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
“我的源酱,是多么好的孩子啊。”
“清溪溪!”
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乱步,突然朝我直线冲了过来。
——别过来,乱步,会死的!
“笨蛋,别过去啊!”
中原中也想要抓住他,却堪堪地只与他的袖子擦手而过。
最怕跑步的乱步,连路都懒得走的乱步,总是让别人照顾着的懒人乱步,竟然跑出了风一般的速度。
他的外套同我一样,盖在了亡者的遗体上,里面穿的是一件红色的衬衫,那是我在商场打折时给他买的,他吐槽过说看起来蠢得要命,赌气不肯穿,我说这件衣服穿起来很有活力。
我说很适合他。
他穿着那件我说很适合他的红色衣服,一路狂奔,奔成了一道厉红的幻觉。
“乱步桑。”
——别过来啊,乱步!
“不要怕,我在这里呢。”他毫不犹豫地扑过来抱住了我,在被分解掉的瞬间,他抬起脸,努力朝我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一个百分之百没有任何悲伤的笑容,我听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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