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创业记 第227节

   傅珩道:“上我那儿喝两杯去。”

    两舅甥其实只有蓉城那一处公寓才在同一个小区,那是傅宸妈妈去买的。

    不过傅珩的公寓离公司也不远。倒是之前曲兰陵在的时候,她喜欢住老洋楼。

    他们两个就住在老洋楼二楼他的房间

    里。

    但他自己是更喜欢住公寓的,自在些。没那么些家里积年的老仆照管,但也没那么多规矩。

    傅珩拿了自己珍藏的好酒并下酒菜出来。

    傅宸解开了两颗纽扣。傅珩坐下来,把酒醒好,也解开纽扣。

    傅宸看到他脖颈下的咬痕,那么个樱桃小口的形状很明显是女人咬的。

    傅珩笑着拢了一下衣襟,遮住了。

    “你前两天用私人飞机送曲小姐回北京,从出发到进她家的门一共多少时间?”

    “飞行时间是两个小时,然后两边安检、坐汽车加起来又是两个小时。”

    那坐航班头等舱起码四个半小时。听说过几年要修高铁了,也只要四个半小时。加上两边坐车的时间,五个半小时。

    不过开通的时候,秦歌多半已经又不在北京了。

    “小舅,跟那种混人生什么气?认真你就输了。我从头到尾啊,也就是你的替补,陪跑的!”

    傅珩道:“你真的一点不心动?”

    “那哪能呢?可我有自知之明啊,外公那么封建的人。除非是你......”

    傅珩被傅宸瞪着,把差点脱口而出的两个字咽了回去,然后‘呸呸’两声,“童言无忌、我童言无忌!”

    傅宸没好气道:“二十七八了,你今天还想过节不成?倒酒——”

    傅珩赶紧把旁边醒过的红酒给他倒上,“这可是好酒,别喝闷酒,慢慢品!”

    接下来五天,秦歌都严格按照自己的时间表进行着。

    她的耐力比之前略好了些,早上在小区器械上锻炼,马老师都说她比之前强了。

    然后荒废了一年半的英语(考研失败后就没再管过),也慢慢找回些语感。

    高数和金融学是从头学起,还比较慢摸到火门。但比第一天的吃力好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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