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整个学生时代的记忆都不怎么美妙。
学生时期的裴煜是长久沉默的,他习惯性低垂眉眼,与人无争。
同学似乎都不太愿意接近他,只有一隻午休时会趴在长凳上睡觉的田园猫勉强默许当他的长期饭友。
卡着上课铃的前一秒,裴煜在已经安静坐好准备上课的同班同学面前肆无忌惮地走出了教室。
谁也没有开口问一句,稍微有些好奇的也只是掀开眼皮看了他一眼,。
裴煜干什么,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踩着高跟鞋施施然赶到教室的英语老师扫了一眼教室,看到某个空出来的位置时,两条修得细细的眉毛顿时拧在了一块。
“刘博文,你旁边坐的是谁?”
突然被叫到名字的瘦弱男生身形微微一颤,随即低下了头,用细弱蚊呐的声音回答:
“是裴…裴煜。”
“上课迟到还好意思当班长!”
丝毫没意识到自己也迟到了的英语老师把课本一摊,矛头又指向全班。
“亏你们还自称实验班!这次月考平均分连普通班都要追上来了,你们把实验班的脸都丢哪去了?人家隔壁班整天忙竞赛还比你们考得好,算了,毕竟智力是天生的——”
坐在底下的学生一个个脸色都不好看,他们能考进一中的实验班,足以证明自己的实力,但由于隔壁竞赛创新班的存在,他们就被衬托成了只会死读书的榆木脑袋。
几乎每次年级考试各个学科的年级第一总是会被创新班的人摘走,表彰大会的主题总是围绕创新班今年又拿了几个奥赛奖牌,就连他们自己班上的科任老师上课时都会先夸几嘴创新班的学生再踩一下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