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

了越来越多的人。

    “煜哥,投个篮试试?”

    王一衫把篮球抛到了裴煜手上。

    “好。”

    上辈子裴煜也不是没打过篮球,毕竟是这么大众化的运动,他完全没接触过是不可能的。

    坏就坏在他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米国当交换生的时候。

    他身高一米八三,骨架子也不小,在华人学生里算得上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所以当米国佬打算和华国学生来一场篮球对抗赛时,裴煜被拉来救场了。

    毫无疑问,他们这隻临时组建的队伍被对方血虐了。

    裴煜被挑衅得最惨。

    其他华国学生可能还听不懂黑人的土着英语,语言学习能力异常优秀的裴煜精准地在脑海里翻译了他们每一句“dirty talk”。

    回忆完不堪回首的往事后,裴煜觉得自己手里那颗篮球意外地沉重。

    抱着篮球的男孩站了很久,久到秦昭都要怀疑裴煜是在计算抛物线和受力分析了。

    下一秒男孩动了。

    一颗篮球精准地朝着篮球框飞去。

    然后在离篮筐少说还有二十厘米的地方落下。

    整个篮球场静默了一瞬。

    裴煜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把球捡了回来,还给了秦昭,默默地转身朝教学楼方向走去。

    “我还有作业要写,先回去了。”

    王一衫艰难地开口:

    “他耳朵是不是红了?”

    “脸也红了。”

    秦昭咽了咽口水,刚才他对偶像纯粹的敬仰之情差点就要变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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