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山笑了下:“行。这个角色虽然戏份不多,但是如果知道能跟你搭戏,肯定也会有不少人抢破头。”
编剧叹了口气:“说句不好听的,现在圈里真没有合适鹿余生这个角色的演员,至少目前我没有看中的,估计难选。”
秦路延将合同翻到了最后一页,示意身边的人递笔,很快在场所有人看着他在合同上落下了自己的名字。
秦路延收起笔,站起身衝对方伸出右手,礼貌地点头:“合作愉快。”
助理收拾起合同,製片方和他并肩往外走,欲言又止:“对了,这次你是以个人形式跟我们合作,那川华那边……”
秦路延淡声说:“我跟川华没签过卖身契。”
几人诧异了一瞬,又觉得在情理之中。
艺人跟经纪公司基本都要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条款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准以个人名义接戏,说白了就是卖身契。
可秦路延是秦明川的儿子,整个川华将来都是他的,自然不需要这种东西来束缚。
可秦路延对川华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当初同意以秦明川儿子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野,跟秦明川提过两个条件。
一是不改姓名,二是不签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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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路延离开之后没有回家,让傅嵘桑给他订了酒店。
傅嵘桑当年是跟着秦路延来到北城的,他公司这儿,房子也在这儿,没想到大老远给秦路延去涟城送了趟猫,就抓到了简柒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