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燕燕 第108节

准的宿舍,不过另一个宿舍叫女子宿舍。苏纯钧显然不具备住进去的硬件条件,他只能去住男子宿舍。

    男子宿舍全是大通铺,一个宿舍里住着三十多个男同学,有人不洗脚,有人不刷牙,有人把稻草铺在床上,有人身上有虱子,床上有臭虫,行李里可以养老鼠蟑螂。

    把一个本来已经尝尽世间苦楚的苏纯钧逼得不得不出去找房子住,宁可省下生活费,饿得头晕眼花,穿二手旧衣服,都不肯住宿舍。

    这是何等泯灭人性的酷刑。

    杨玉燕很是同情,这也不妨碍她笑一笑。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愿意去帮助施大头纠正口音,他在人格上已经是闪闪发光的了。

    然后他在教会施大头以后就遭受了更大的打击。

    命运何其不公平。

    杨玉燕都要落泪了。

    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天才。

    或许血缘、血统、家庭教育等等确实能在某种程度上将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有一种人,天生就具有超越阶级的天份。

    他们的名字,就叫做天才。

    施大头,他碰巧就是一个出身泥腿子的天才。

    天知道施家的基因里怎么会有学语言的天分,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但这偏偏就在他的眼前发生了。

    施大头连城里话都学不会,但他学起英语来就像喝水一样简单,然后,一通,百通。

    虽然西语有着相似的外形和近似的语言规则,它们都是学会读音就能学会语言,读音与意义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跟中国的象型字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中国字是读音是读音,意思是意思,学会读音不代表你就能学会意思,你学会读音以后,你还要去学每一个字的意思,等学会了每一个字的意思,你还要去学它们组合起来的意思,而以上三条路都不相通,它们是单独存在的,却必须搭配使用,这能够折磨死任何一个外国人。

    相比起中文来,西语确实更容易学。但这也不是一个连之乎者也都没学过的泥腿子能轻松学会的!

    可对施大头来说,他学得太快了。他学会英语后,就学起了法语,跟着就是俄语、德语。日语是他在学习上述语言的间隙捎带着学的,用他的话说就是“换换脑子”。

    假如不是亲眼所见,苏纯钧一定不信。可由不得他不信,这世上真有的天才,就在他眼前,还是个农家子弟,在他捧着书看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他在英国求学的时候,施大头在下地,在挨打;在他入学以后自以为可以凭一身才华救中国的时候,施大头刚刚入学,第一次学习拿笔,一笔一划的从三百千开始入门抄书。

    一年以后,他跟他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

    五年以后,他超过了他过去十几年所学的成就。

    苏纯钧能这么痛快的决定从学校毕业投入官场,很难说不是受到打击后逃跑了。他只是觉得在学校方面,他应该把事情交给更擅长的人才,至于他,也有他更擅长的事。

    总之,说服自己后,他爽快的调头跳进了名利场,很快就如鱼得水般扶摇而上。在这里,他也能像喝水般轻松的取得成功。他一面对着过去的自己妥协,一面遗憾他还是更像父亲。

    不过有父亲这面镜子,他就不会再走错路。

    苏纯钧就着酒菜把施大头的故事讲完了,占据了未婚妻杨二小姐所有的注意力和剩下的所有的时间,直到席终,大家需要告辞了,祝颜舒从别的桌回来,看到喝醉的代教授与施大头。

    杨玉燕:“施无为同学。”

    从此她再也不叫人家大头了,做为对天才的尊敬,她以后都会好好的称呼他的学名:施无为。

    祝颜舒嗯嗯道:“纯钧,你把代教授和这个同学都带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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