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了这样无声的陪伴方式。
一隻凶巴巴的大狐狸, 有尖利的牙齿和锋锐的爪子,森林里的动物都觉得它很可怕, 猎人的枪也奈何不了它。
但其实, 狐狸是很笨拙又很胆小的狐狸, 每天拖着大尾巴来到山丘,隔着远远的距离,陪小王子一起感受阳光和微风。
小王子也不是真的王子,最普通的人类男孩而已,只有那隻固执的笨狐狸把他当成王子。
日复一日,时间累积,小王子习惯了落在自己身上的阳光格外温暖,也习惯了吹向自己的微风格外清香。
可小王子却始终不知道,格外温暖的阳光里,有狐狸毛茸茸的大尾巴散发的热量,格外清香的微风里,有狐狸身上散发的花草芬芳。
每天来见他之前,狐狸都会瘫成狐饼,把自己晒得热乎乎、香喷喷。
如果小王子能看得见就好了。
如果小王子能主动朝狐狸跨出一步就好了。
这样的话,小王子一定一定能发现,狐狸伸向他的不是利爪,是软软的肉垫,等待着他的也不是獠牙,而是毛乎乎又暖呼呼的怀抱。
这样的话……
狐狸也不会伤心至死。
楚夭寻蜷缩起身子,捂住脑袋。
他不知道该怎办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百里明,更不知道该如何抛掉前世的负荷,重新和这个男人一起走下去。
其实,在不知道男人就是百里明之前,不管男人如何骗他、气他、害他伤心,他都做不到一直不理他。甚至,气着气着,也就气不动了。
喜欢一个人,远比记恨一个人要轻松得多。毕竟恨需要心劲儿,而爱是在顺从自己的心,毫不费力。
但百里明太特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