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 致吾爱

事实上,他的双眼在不久前出现了白内障的征兆,昏暗的灯光只能照亮桌前的信纸,无力延更远的地方,模糊的视力和微弱的光线让他无法在深夜看见数十米外的马厩,就连看清自己的字迹都显得格外辛苦。

    “人在上了年纪后就会习惯回忆往昔,年轻的时候,我不明白祖父母为何总沉浸在当年的‘光荣岁月’中。在我最痛苦的年月,你像一道照进黑暗的光那般来到我的身边,对那时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了。后来因为我的自私,你被卖到了别处,而我擅作主张地变老了。我曾以为时间会将我冲到更远的地方,后来我发现时间没有那么神通广大,我的躯体衰老了,心仍和当年一样。或许当年的祖父母就像现在的我,衰老的躯壳困住了他们年轻的心,所以他们总是不断地去回忆、向别人诉说从前的自己。”

    他一口气写下很长的一段话,他写着写着就笑了,直到点上末尾的句号。

    收敛笑容后,他换了一行,往下写。

    “和他们不同,我是个懦夫,我从未向他人提起你。当然,我始终是个孤家寡人,这大概就是我抛弃你的报应吧?但是,也请你理解我的苦衷,如果我说‘我的伴侣是一匹马’,社区的人可能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那么我就会失去坐在这给你写信的机会了,这不好,非常不好。”

    他对上一段的内容不太满意。等字迹干透后,他读了一遍以上的内容,认为废话太多——这些话都是乔伊斯不乐意听的。可他已经没有剩余的信纸了,只能别别扭扭地继续写。

    “我好像跑题了,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却不小心写了那么多你不关心的内容。接下来,我要进入正题了。

    “在离开你的这么多年后,我依然爱着你,对你的爱未被稀释,也没有蒸发,还和当年一样多。

    “你不在我身边,我只好猜测你听到这段话时会有什么反应。我想你可能只会站在我的面前晃一晃那条栗色的尾巴,再转转耳朵就算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会想些什么,要知道,你可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抬起哪个蹄子想往哪儿跑,我就没有猜错过。你不搭理我。敷衍我,多半是因为害羞,以前我会弹你的鼻子泄愤,现在不会了,看来时间还是改变了我,相比从前,如今我的脾气好了许多,小子,你赚到了。”

    乔伊斯的模样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不是他最健美的时候,而是最初的样子。

    “跟我在一起那么多年,我了解你,你也很了解我。我的逻辑思维不强,这一点和你们马很像。所以写这封信时肯定会一直跑题,不过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恐怕也是最后一封,我的眼睛快看不见了,真希望这些该死的信纸去见鬼吧。你看,我又开始跑题了。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事儿,当时你只有大概十几天大?你的妈妈是一匹骝沙斑点毯的阿帕卢萨马,按理说你也应该和你妈妈一样带着一屁股的斑点,可是你没有。你看起来就像一匹再普通不过的栗色小马,四肢和面部居然一点白章都没有。还好后来我在你的肚皮上发现了一小块细碎的白色斑痕,要不是有这块白斑,纯栗色的你皮毛上没有可供区分的痕迹,登记注册的时候会让人非常头疼。

    “那时的你有着傲人的四条大长腿,这正是我所没有的东西。从那时开始我就很羡慕你,羡慕你在妈妈的保护下能毫无防备地四处奔跑,你对任何不熟悉的东西都很好奇,然后你就跑过来,差点把我的轮椅给撞翻了。”

    他觉得乔伊斯不会想记起童年时的蠢事,于是他重起一行,写起了别的内容。

    “在你一岁的时候,我用不多的积蓄买下了你。后来证明我的眼光十分独到,毕竟除了你,别的马也不会喜欢在车祸中失去双腿的人。或者说你那时候只是好奇?罢了,我就当你对我一见钟情好了,反正你知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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