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六)

分则新论」

    是很好很实用的教科书,很有学术的真材实料,人也很好,不要再把她节目

    上的意见断章取义欺负她了啦!小心被叫来嘉义吃鸡肉饭一日游。

    当年我还没念法律系时,曾经旁听她的课,试写了几个刑法题目请她帮我看

    看,她也很热心帮我指导,在隔周再次看见我时,用温柔充满恳切的态度对着我

    说出了一句话,从此奠定我对刑法的热情,也就是:「你要不要把刑法再重学一

    遍?」

    你娘咧!我想后来刑法会被我恶搞成这样,卢教授要负最大的责任。

    注2:吴育升大立委,开着老婆借来的名车到薇阁开查某;充满气质的轻熟

    女孙仲瑜竟然能让道德高尚、从不外遇、人格高风亮节,一生恪遵党意的吴育升

    立委沉船,多次把他正气凛然的阴茎插入老婆以外的小穴,从此被津津乐道,留

    下了「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孙仲瑜」的名言。

    注3:缓刑规定在刑法74条到76条,尤其是76条本文:缓刑期满,而

    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也就是说若趁机性交被宣告缓刑后,忍耐个几年未再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被

    宣告有期徒刑的话,等到缓刑期满,行为人就等于从未因趁机性交被判刑,完全

    不会留下前科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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