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克斯大概已经看出了他身上的光学迷彩是怎样的工作原理——通过排列密集的拟态细胞,通过网状中枢神经直接模仿周围的环境,不经过大脑的处理,减轻身体的负担。
也许是衣服自带的神经与能量源,或者这个男人本身也是个变异后的生化生物。
总而言之,他身上的光学迷彩也许看起来科幻,但实际上依旧属于生物进化的范畴,类似章鱼和乌贼。
“!”也许是男人的声音实在太过烦人,又或者是他明显带着西欧风格的英语让习惯了科玛瑞丽式发音的艾利克斯难以忍受。
总而言之,莫泽还是第一次听见艾利克斯用如此不悦的语气喊话。
随后,他就看见艾利克斯将他手中瞬间变得“透明”的人形生物砸向楼顶的水泥护栏,在喷涌而出的鲜血中喃喃自语。
如果这事发生在曾经,莫泽绝对要吓得手脚发软,当场瘫坐在地,战战栗栗的想要拨打报警的电话。
然而,现在的莫泽只想知道这个家伙是否和冷言的失踪有关。
否则,为什么在这座自己无比熟悉的城市里,会突然冒出一个看起来身穿次时代科技光学迷彩战衣,设计又像是中古时期兽皮的家伙?
艾利克斯正在吸收他的记忆,用邪恶的恐怖片说法,他在吃男人的大脑。
用比较学术性的语言——同化他人脑细胞以达到获取崭新记忆的概念式换脑?
总而言之,在那滩散发出血液与其他体液混合味道的“溶液”被艾利克斯“吃光”后,那人脑子里的一切,都将无从遁形。
这大概是原型体另一个作弊似得能力,但不得不承认,哪怕过程血腥、令人作呕;那些纤细触须还真的能给人带来详细的记忆信息。
好比现在。
期待的看着冷脸不语的艾利克斯,莫泽突然觉得,自己目前算得上惬意的生活,可能要终结很长的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