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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英语的作文不太好算分。

    暑假的时候薇薇和陆飞他们去了一次ktv,朋友们在一起聚会。大家心照不宣地没有提学校里的事,好像他们和她一样缺失了将近一年的光阴。

    吴索朴随口抱怨了一句新来的英语老师,立马挨了那美一拳。

    桑志把话筒递给薇薇,热情地邀她和他合唱。这是最近大火的流行歌曲,然而是在薇薇失踪期间发布的,所以她没听过也不会唱。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陆飞一向不会读气氛,听薇薇说不会的时候还很奇怪:这首歌街上不是天天有放吗?我都听会了。大概的意思他重复了好几遍。

    那美恨不得把陆飞的嘴缝上,赶紧拿起话筒,让付蓝启放伴奏,她跟桑志开始合唱。索龙一直没有说话,低头拿着手机在那打游戏,他每次都是这样,看起来和活泼的气氛格格不入。

    薇薇很平静,在灯光绚丽的包厢里,在这种吵吵闹闹的环境里她没有丝毫的不适应。然而过去让她觉得开心的朋友们,竭力想让她重拾笑容的朋友们,谁都没有办法让她再感到快乐,她好像失去了这种能力。

    那个男人从她身上拿走的不仅是她的清白,还有她快乐的能力。他已经死了,即便那天不自杀,凭他做的那些估计也会被判死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是没错,可他的道歉没有任何作用。薇薇的心和他一起死了,就算他不死她的心也还是死的,是他亲手杀了它。

    经过这次去ktv,薇薇终于悟出一点:自从被监禁后,她再也没有办法发自真心地笑了。

    她会在沙克达面前假笑和媚笑来讨好他,会在父亲面前故作轻松和假装开朗地笑来让他放心,会在朋友之间佯作快活大笑来融入他们。

    关于她和她的人生,好像没有什么能让她快乐到想笑的事发生。不论是陆飞做出来的那些糗事,吴索朴讲的段子,还是网上看到的笑话。

    以前老师表扬薇薇,夸奖她考试考好、作业做得优秀时,她会很高兴。现在她对这种事根本无所谓了,虽然没有重返校园,但她已经能料想到那里也不会有能让自己的心活过来的事物,她似乎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薇薇学东西的速度很快,再难的题目她只要努力思考总能解出来,那美一直说薇薇的脑子比她的好使。她在余下的时间内学完了整个高一的内容,自认为没有缺漏,等到一七年九月那美他们升上高二的时候,薇薇又回到学校继续学业。

    上高二后原先班级的学生们重新打乱分班,但新的班级里总会有原来班里的同学。薇薇和桑志分到了一个班,他有一头惹眼的金发,班主任之所以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因为他爸给学校捐了三栋楼。

    桑志是体育特招生,文化课只要及格就行,他主要训练的内容是足球。他有两个志向,一个是考上技校做厨师,一个是带国足进世界杯。前者是他最想当的职业,但家里人竭力反对,选择做足球运动员是他妥协后的结果。

    桑志特别关心身边的女生,甚至在书包里备了卫生巾和红糖,要是有女生突然来月经或者痛经都可以找他。他女人缘特别好,像里的贾宝玉一样整天和女生们混在一起。

    几个教导主任怕他早恋,总是紧盯着他,但是也没听说过他跟哪个女生在交往。嫉妒他的男生私下里骂他是海王,造谣说他脚踏几条船。

    薇薇知道桑志不是那种滥情的人,他看上去对所有女生都很热情,简直毫无底线地体贴她们,实际上他很尊重女生的意愿。哪怕是有肢体接触也是女生主动,他不会想着刻意占女生的便宜。

    和桑志一个班,薇薇经常收到他给的小零食,几颗糖或者是一块小蛋糕。这并不是她专有的独一份,到了大课间,桑志会趁乱跑到那美班给她也递一份这样的小零食。他就是这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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