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居然也没给弄丢。
只是她的答覆,委实来得太过迟了。
他们之间,实在已经离得太远太远了。
字条的右下角,印着两个小小的字。
很小,小到几乎都要让人看不见。
可是,其他铅笔字跡分明都已随着岁月流去而斑驳了,可唯独这两个,却重重刻在了那一小角,深怕被岁月洗去似的,笔跡很深刻,然而给人感受更多的却是慎重,还有不甘就此逝去的光阴。
就像那年,烙印在他脑海里,那个醉了酒的女孩一般,很深很沉,仿似无论岁月的海如何翻涌侵蚀,也都磨平不了似的。
死死铭在了记忆里。
而上头刻着的却仅仅只是,轻如羽毛的两个字──想你。
方清只有反覆无声地读,甚至有好几个瞬间,胸口都灼烈地仿似就要窒息。
想你。
想你。
想、你。
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