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72节

同样是出于共情和怜悯。

    年幼时福尔摩斯曾经帮助一位熟人寻找丢失的宠物。那是一只长毛的大猫,有着三种颜色混合的斑块状花纹,猫的主人是下午来的,无可奈何地将希望交给还不到自己大腿高的幼童,而只花了半天时间,福尔摩斯就在数英里外的位置找到了那只猫的埋尸之地。他挖开地面,仍旧记得胡乱遮盖住那块土壤的枯黄草皮。花猫破碎的身体呈现在他们眼前,猫的主人已经发出崩溃的哭声,语无伦次地、絮絮叨叨地讲述着自己与宠物之间的过去。

    时至今日,福尔摩斯仍记得尸块在自己手指上留下的温热触感,还有潺潺流淌,宛如浅溪的血流——然而,他那天是带着小铲子过去的,全程没有接触过猫的尸体,猫也死了超过两天,既不可能还有血能淌出,也不可能还保留温度。

    偶尔的,他的大脑里仍旧会闪过那例早已被解决的旧案。他那时还是个孩子,敢于冒险却也同样谨慎,是对真相的渴望和成人的陪同,让他下定决心在夜间去一个既陌生又危险的地方。

    整条路上,他都在听猫的主人用饱含痛惜与爱意的声音为他描述那只大猫的细节。大约是心里有了预感,他的叙述是那样动情,仿佛将心肺也盛放在文字里,一串一串血珠子似的沁出来。

    每当他福尔摩斯回忆一次,头脑都会为他补足许多细节。

    比如说,他记得那只猫的头颅保存得还算完整,失去了眼球的空框上方,有几根同胡须一样粗细和长短的长须,在月光下,这几根长须如崭新的银丝一样雪白明亮。

    可是,另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伦敦的夜晚并无那样浓烈的月光。

    这些细节都是虚假的,都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是他将猫主人的话语记住了,又慢慢将它们化作了自己的记忆;听着猫的主人讲述那些故事,就像他自己亲身经历过似的。

    漫长的时光真的将那些故事变成了他自己的经历,也将故事里的感情注入他自己的感情。

    他在这一旧案中学到的知识值得受用终身,那就是,绝不要对案件的相关事物产生感情,哪怕受害者不过是一只猫,这感情也会损坏他的理智和大脑。

    ——如有必要,绝不要对任何人产生感情。

    感情,那是逻辑与理智的破坏者。

    可假如没有感情,猫的主人不会连一丁点可能都不放弃,让一个孩子承接案件;没有感情,猫的主人不可能将大猫的习性记得如此清晰,巨细无靡地向他道来,并令他最终解开谜题;没有感情……

    没有感情,何来追求;没有追求,要何真相;没有真相,人类有什么希望可言?

    ——产生感情是不可避免的。

    很容易通过逻辑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凡是个人就会有感情,这是天公地道的事情,就像人要吃饭睡觉一样自然。难道人可以不吃饭睡觉活着吗?难道人可以没有感情地活着吗?就算后者能,活着和活着之间也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在福尔摩斯所知的所有人当中,康斯坦丁是最疯狂的。

    福尔摩斯通常不会对一个如此疯狂的人产生感情,话又说回来,他通常也不可能和一个如此疯狂的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有点好笑的是,一般来说,那些不得已和他暂时同住的人,都会将他视为疯狂的那个。

    如今的情势变化实在妙不可言。

    福尔摩斯也体悟到那些人的心情了,你端坐在一座活火山的身旁,全然不知它什么时候喷发,但十分清楚自己对事态毫无办法。那压力难以用语言描述,福尔摩斯完全是在用毅力硬抗。

    不。歇洛克·福尔摩斯从不在压力下妥协。他没有那么软弱。

    ……但他对康斯坦丁的感情也只能够到这一步了。

    “福尔摩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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