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虽然头一回有一个人唱全场的机会,感觉也不错。但是你听听我这动静,再唱下去我嗓子该废了,你唱首歌救救我。”

    安浔握着被闫贺安硬塞过来的麦,到底没再给闫贺安泼冷水。

    对方唱得正高兴的时候,被拒绝会扫兴的。

    他起身选歌。

    安浔不常听歌,主要是没时间和精力。

    他连最近新出了什么歌都不是很清楚,不像闫贺安一样看上去是全球小曲库,体力够的话能一直唱到时间的尽头。

    他听歌的记忆,大概就是主要来自于在烧烤店打工时,店里放的歌。

    再就是很小的时候,家里的车还没有卖掉还债,他妈总是在开车时放一些她喜欢的歌听。

    人总是在年轻的时候爱听新歌,年纪上去了以后,爱听的依然是年轻时听的歌。

    文静雅二十岁时的歌单,和四十岁听的歌单是一样的。

    大概因为歌曲就像是一台免费的时光机,听到某一首歌的时候,就能把人短暂的带进回忆里,恍惚梦回旧时光。

    她总是循环听那几首歌,安浔听的遍数多了,熟悉到几乎刻在了dna里,连歌词都能背过。

    安浔点了首文静雅常听的歌,一首年纪比他大很多的歌。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闫贺安一脸懵的表情看得安浔想笑。

    一听就很有年代感的伴奏,闫贺安茫然看了眼屏幕上划过的歌名:“?”

    他连听都没听过。

    这什么歌儿?

    安浔不知道为什么想笑,看闫贺安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挺有意思的。

    屏幕上的节拍提示在倒数。

    他拿着麦克风熟悉又陌生的开口。

    熟悉是因为小学的时候,他也有过跟任清华一样天天被爸妈开车接送的回忆。那段回忆里,几首歌不断循环,在回家的路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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