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墨轻声细语地提醒,手里熟练地模仿他的字迹,帮他写作业,“还有什么作业没写?我帮你写。”
“好像还有语文作文。”
秦一柯的作业有一半都是裴清墨写的。
也不是秦一柯不会写,就是他老不记得写,而且比起学习,他更喜欢课外活动,能去打球就不坐着写作业,能去爬山就不宅家里。
卷子抄着抄着,秦一柯的身子又挨到裴清墨身上,脑袋搭在他肩头,墨色眼睛一眨不眨,张嘴就夸,
“老幺这字就是好看,整整齐齐,要风骨有风骨,要韧劲有韧劲……这手也好看。”
秦一柯说着捏起裴清墨的手指,白皙修长,指节和指尖是粉色的,指甲修剪得整洁圆润。
青色的血管藏着雪色之下,小拇指上还有一颗极小的红色的痣。
很漂亮的痣。
像雪地里开出一朵红梅花。
秦一柯指尖摩挲了下那颗小痣,确定不是红笔不小心点上的,他又思维跳脱地拿起红笔,把小痣画成了小爱心。
秦一柯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又对着自己的手比了比,自言自语,“白好多,那牛奶沐浴露确实有点用……”
裴清墨替他写作业,因为被他握着手,耳尖有点红,余光也一直盯着秦一柯的手。
他的手是健康的小麦色。
手心很热。
像个小火炉一样。
秦一柯冬天就会握住他的手,塞到自己的羽绒服口袋里,笑着说,老幺,哥给你暖手。
金元征有点诧异,“老大,裴清墨怎么看着瘦瘦弱弱的,这手比你的还大?”
秦一柯瞥他一眼,“你才发现?我早发现了。”
“哟,你还挺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