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夫(剧情/解释前因)

血脉找回来。

    这当然并不是出于什么好心。

    为首的妇人穿得不错,是原本的妾室,自愿替任家少爷守节,于是被抬成了妻,专门来寻人的;她很嫌碍地看他们一眼,就叫左右把任景笙拉出来,伸出手想看看他的脸。

    他的妓女母亲,就拼了命上去,骷髅似的五指张开,抓在妇人粉白的手臂上,留下五条脏痕。妇人尖叫一声,伸手给了母亲一巴掌。袖口一滑,露出手腕上一只纯金的镯子。莲纹,琢得很细致,想必十分值钱。

    他的母亲,他的早就疯疯癫癫的母亲,就突然被雷劈了似的,静静怔在当场,忽然又回过神,叫着去抢那只镯子。那妇人嫌晦气,脱下镯子丢在她怀里,她就抱着,死死抱着,背过身去。

    任景笙被他们拉走,走之前回头,看见母亲佝偻着背,衣服里透出脊骨,像一条盘桓的蜈蚣。

    妇人往窝棚里呸了一声,仍不解气,又去扯任景笙的耳朵:“赔钱货,败了我一两金!”

    这话被下人听见,等任景笙进了府,改换了名姓,府里上上下下,也都叫他一两金。

    可不是么?一个金镯子换来的少爷。

    任景笙讲到这里,略顿了顿,又微笑道:“这事除了任家人和我娘,我只同储怀宁说了一半。”何之洲说:“这故事你没有讲全,不过没关系。”他眼睛亮亮的,大大哀叹一声,扒在他肩上,翘起兰花指:“奸夫也,竟不同奴家说句实话,奴家心里好苦。”

    任景笙拿食指顶着他眉心推开,笑道:“好淫妇,你不也没问过么?”

    他虽面上不显,心里到底是有些郁结的。何之洲插科打诨,才令他重又笑起来。

    这事儿他同储怀宁并没有隐瞒,一五一十说了。包括他是任家捡来充数的,包括他那个仍被丢在小巷里的娘亲。

    包括一两金。

    所谓骗人不就是如此,真真假假掺在一起,最叫人难以防备。但任景笙说时依旧很不自在,亲手将伤口撕给人看。倘若储怀宁当真露出什么鄙夷神色,他当真不知还能否把准备好的戏份演下去。

    他扮成个孝子,求储怀宁照顾一下他的疯癫娘亲,这许多年来,他连任家的门也出不得,任家答应的话,他一句也不信。

    储怀宁静静听了,听他讲完,瞟一眼任景笙混不在意的脸,与捉紧衣角的手,忽然笑着用指节叩叩桌子,缓缓背诵道:“首乌5钱,当归1钱,牛膝1钱,陈皮1钱5分,青皮1钱5分。”顿了顿,又说:“这方子是用来治疟疾的,愚兄不才,曾用它救过人。”

    储怀宁叫任景笙过来,“把手给我。”说着在他手心里写字。一笔一划,共写了三个。

    一横,是一枕黄粱的一。

    一两,是两全其美的两。

    一金,是金玉良缘的金。

    储家大少爷抬起眼睛,赭色的瞳仁里目光柔和笃定,望着任景笙,微微笑起来。

    “这方子,就叫一两金。”

    那时候任景笙想,如果储怀宁坏一些,干脆叫他说出实情,或者把命交出去,他说不准也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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