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最后以一众男生的起哄和那个女生的脸红收尾。
我在这一刻便把他划入了黑名单。
哪怕后面分到一个宿舍,成为了舍友,我也没给他好脸色看。更不用提在宿舍听到他痞子一样地和其他几个男生一起聊起了隔壁班哪个女生腰细屁股大有多让人恶心了。
就这么一个我嫌恶至极的人,某一天里居然随口哼唱起了letitbe。
没有唱功技巧,但沉缓的音色和清晰的吐词却是意外的好听。
“你听thebeatles?”问出这句话的瞬间我就有些后悔了。
“嗬…独行侠,你还会说话呢?”他没有先回答问题,反而开始取笑起了我。他洗了个苹果,掏出把蝴蝶刀削了起来。
我开始无比的后悔和他搭话。
“你喜欢这个乐队?”他直接反问我。
有关音乐,我都格外包容且健谈。我还是点头回应了他,他也顺势和我攀谈了起来。在我暗暗的惊讶之中,我们聊了这个乐队的很多歌,但我有些失落他听的乐队并不多。
“我嘛…听歌就图个顺耳,更别说搞音乐了,要是有点艺术细胞学个吉他就好了,这简直就是泡妞杀器啊。”他笑得不正经。
不过我也没再反感,我知道他只是玩笑话。
这个年纪的男孩聊起天来向来百无禁忌,远到色情、av女星,近到出头干架、泡妞打垒,都是能够唾沫横飞、滔滔不绝地吹上一整晚。
苹果削完了,他吃了一口。并百无聊赖地玩起了那把蝴蝶刀。反着银光的蝴蝶刀在他又长又直的手指间上下翻飞,且速度极快。
我盯着看了一会,这样一双灵活的手,明明很适合弹吉他。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被一首歌给轻易拉近,他常找我借随身听听听歌。而对于那些沉郁阴暗的金属乐,他甚至做出了让我震惊的门外汉的评价——疯狂的生命力,挺独特的表达方式,或者说,抗争方式。
我听着他认真思索后的回答,望着黑暗里他那似是鼓励的、明亮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得突然慌乱无序得像临场打了一段陌生的鼓谱。
不仅如此,在接下来的相处中,我还发现他喜欢和我抽同一种口味的香烟。他凑过脑袋来借火的时候,我闻到他的头发、衣领、手指间都有些淡淡的,我们同样喜欢的香烟的气味
这些隐秘的相似性,只属于我和他的相似性,对我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一种想要接近他的欲望越来越难以自抑。
自从转学回到镇上后,我便一个人住在老家里,而父亲则与他的新婚妻子和小儿子住在市里,我们很少来往。
我一个人住的时候,向来无比享受这过分自由的味道,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打鼓作谱,不用再担心我的鼓会被谁砸烂。
因此我无比讨厌寄宿的日子,扎在闹哄哄的人堆里让我感到十分的不舒服,甚至想要不退学算了。我为什么还要读书呢?再没有人对我有何种期待,包括我自己。
可就这样过了短短两个月,我的想法便已瓦解,甚至是月假在家中的时候便开始渴望返校的日子。
渴望见到他,渴望听到他睡在下铺时的呼吸声,渴望闻到他和我一起抽烟时与我相同的味道渴望他的一切。
鬼知道我着了什么魔,或许我就是个怪人。
而我彻底认识到我的这种古怪的渴望非同常人时,是在市里的一个地下乐队里,我有时会旷个天课出去,跟着乐队排练和演出,赚点生活费。
在这个乱七八糟的地下乐队里,里面大部分人都比我大一些,也有和我同岁的,叫小舟。
混熟了后,我也会睡那里。
听着letitbe睡觉成为了一个习惯,有时还真梦见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