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这东西不能拿。”寇云的小脸立时苦了下来:“什么呀,要还回去呀?”“你知不知道这东西代表什么?”寇云无辜地大力摇头。我叹了口气,说:“警察丢枪是很严重的事件,本来我们越狱已经够严重的了,拿着枪的兔唇肯定是重点缉捕的对像,没想到你也拿了一把,这绝对是自找大麻烦呀。拿着枪的逃犯,必要时是可以直接击毙的懂不懂?”看着寇云眨眼睛,我强调说:“击毙,就是打死!”“哎呀,扔掉扔掉!”寇云一下子跳了起来。“你才知道麻烦呀。”我盯着她看,把她盯到乖乖低下头,重新坐下来。还真像一个顽劣的妹妹呀。我不禁在心里这么想。不过我刚才讲的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希望警局的监控系统没有拍到寇云捡枪的画面,否则就大大的糟糕。如果公安系统真的完全发动缉捕我们,恐怕躲不了多久就得被抓住。我又不准备拿枪做大案,也不准备在警察发现的时候公然持枪拒捕,带着枪在身上,除了麻烦还是麻烦。“不能随便扔,还是埋掉吧。”趁着四周无人,我蹲下身子,直接拿枪做工具,在青石凳边的一颗大树下挖起坑来。至于枪是不是会挖坏,谁管它。寇云得了我的嘱咐,在旁边站岗放哨,以防被人发现。“喂,你捡枪的时候动作大不大,要是真被拍下来就糟糕了。”我一边挖一边说。“不大,绝对不大。再说那时候这么乱,有谁会在旁边拍照呀。”“小姐,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摄像头吗,警局里装很多这种东西的。”我歪过头看她。(2)寇云不好意思地摇头。“还有种东西这几年很流行的,叫针孔摄像,你要是不知道会很危险的。”“针孔摄像?和打针有关系吗?被扎到会不会很痛?”寇云一脸怕怕,看到我一副败给她的模样,不好意思地说:“哥,我从村子里出来不久,很多东西都不太懂的。”“你们村子是与世隔绝的吗?”我知道现在农民也很新潮的。“差不多吧,我们基本上都不出来的。”我心里好奇,不过还是先解释了什么是摄像头和针孔摄像。“哥,你放心吧,我速度很快的,摄像头多半拍不到。”我摇摇头,心想这小丫头还在嘴硬。这时候我已经挖出一个颇深的洞,枪管里也塞满了土。我把枪放进去,站起来用脚把旁边的土拨进去,却突然想到一件事。先前从看守所里逃出来的时候,自始至终,寇云都拉着自己的手往外冲,一步也没有停过,她怎么会有机会捡枪?莫非是别的什么人捡了在奔跑中递给寇云,她把这一点瞒着我,现在却看着我把枪埋掉,这个满口叫我哥的小女孩,究竟有怎样的图谋?我心里方自一懔,又觉得不可能。这把枪应该就是警察被踢飞的那一把,踢飞的方向,也和当时人流冲出去的方向差不多。可在我的印象里,没有一个人弯腰去捡过枪啊。寇云说她捡枪的速度很快,难道说这并不是嘴硬,确实很快?在奔跑中不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把枪,并不是说就绝对不可能。我脑中浮现起这样的画面:一群人发了疯似的拼命往看守所外面跑,混杂在其间的一个小女孩在奔跑间以脚尖轻轻一钩一挑,地上的枪腾空而起,被她一把抓住,塞进衣服里。这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一秒钟。难道会是这样?然而这样的动作,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就算是警官学校的优秀毕业生,肯定也做不到,因为一般的对抗不需要用到这种程度的技巧。那么一个能在快速奔跑中完成这个动作的人,要经受怎样的训练,又为什么要经受这样的训练?这样一路想下去,我发现这个名叫寇云的女孩着实不简单,脚上的动作也放慢了。低头看看土已经差不多被踩平,我转回身看着寇云。“你真的不要这把枪了吗?”“当然不要了。”寇云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心里又犹疑起来,受过这种程度训练的人,肯定不会无目的的行动,这小女孩取了枪,却隐藏得如此蹩脚让我发现,并且眼睁睁地看我拿枪当铲子糟蹋,这说不通啊。“你刚才是怎么捡枪的,你不是一直跑在我旁边吗?”我犹豫再三,还是问了出来。当记者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