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我记得他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头低垂着,似乎还在介意自己穿着睡衣出现在外人面前这件礼节上的事情。
爸爸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我应该表现得热情一些。于是我主动走到他面前,身上揣着大哥设计好的见面礼。
“你好,小少爷。”我尽量露出一个在我想来比较纯良且赤忱的笑容——尽管后来小少爷说我当时笑得有点阴险。
“但是出现在你的脸上并不难看,”他后来笑着评价,“是刚刚好,像狼一样的那种眼神。”
他说他喜欢那样的凌利。
这一点要是他不主动地告诉我,我想我永远都不知道原来他那时是这么看我的。
和他打完招呼,我告诉他我会是他的未婚夫。
闵细雨听完,怔了一怔,那对温柔惺忪的眼目睁大了。
“宜成说得没错。”闵夫人在一旁说。
闵细雨的脸上满是惊愕和无措。他打量我一会儿,红着脸对闵夫人说:“妈妈,怎么,怎么这么突然……”
“这件事之后会跟你解释。”闵夫人平淡地说。她对小少爷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一种理性的疏离,语气不像是在交谈,更像在命令。
闵细雨有点愣了,他瞄过我一眼,把头飞快地垂下,半晌都不说话,看上去有些难堪。
为了缓解这时凝固的气氛,我决定把提前为他准备好的礼物拿出来送给他。大哥亲自设计了一条手链,目的并不在于祝福,而是在于提醒我要尽可能攫取小少爷的好感。
“闵细雨,我给你带了见面礼。”我从西服外套的内袋拿出一个雕花精美的匣子,笑着打开它,将手链展示出来。那是一条嵌着五色彩宝的手链,天然纯净的碧玺宝石是山林给予的眼泪。
我问他:“我可以给你戴上吗?”
闵细雨没有拒绝的余地,因为在他开口回答之前,我已经大着胆子牵起他的一只手,把手链为他戴上了。他的手很漂亮,手形修长手腕纤细,肤色洁白触感光滑,像瓷片有了呼吸。那手链与他相得益彰。
大哥不仅给了我手链,还教了我一段话。我提醒自己别忘记将它有感情地背出来。
“祝愿我们有一生一世的平安,一生一世的快乐,还有一生一世的……缘分。”
“缘分”这两个字是经过我改动后的结果,大哥教我说这段话的时候,那两个字本来是“深爱”。但我觉得有些话阿谀得过头听起来就像讽刺,所以这两个字也的确开不了口,于是便改成了这个在感情里显得模棱两可的词汇。
那时的我自作聪明地认为,并且固执地相信我和小少爷之间的感情只能止步在家族给予的孽缘上,却并没有意识到在将来的某一时刻我对他的感情会到达超越“深爱”的程度。
当然这也是无伤大雅的,毕竟在认清这一点的时候,我对他的感情已到了不用再纠结是否宣之于口,而是直接付诸行动的态势了。
闵细雨好像很喜欢那条手链,看着它眼睛亮亮的。
“谢、谢谢。”他跟我道谢以后,也没有再说什么话。我想我今天的到访还是打扰到他了,这让我有点愧疚。但一想到我今后的人生也会被他打扰,一时间我又觉得痛快。
总之,这场见面就在这不间不界的氛围里结束了。
当我再一次见到小少爷的时候,他已经穿上婚纱,把他纤细的手臂搀在我这样一个他毫不熟悉的男人的臂弯上,在一众宾客的面前,强作亲密地和我缓缓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我们中午举行了婚礼,午后和傍晚陪着父母招待宴会的宾客,晚上前往我们的新家——那是闵老爷子送给我们的一栋别墅。我们坐着闵家派来的专车过去,下车的时候,闵细雨因为婚纱的裙摆太长,鞋子踩到裙边被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