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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体面矜贵,他唇瓣苍白,犀挺的鼻梁沾了血迹,脸上并不干净,一身华贵的长袍让孟欢拽得稀巴烂,沾染了灰尘,与天潢贵胄、皇室血统相去甚远。

    他浓秀的睫毛颤着,轻声道:“欢欢。”

    他看不见,可到处闪烁的火光刺激得他眼皮颤抖,刚睁开眼,眼角便滑落下一串畏光的水珠,清亮,水光沿着他眼尾落到下颌。

    ——他掉眼泪了。

    没有人,再为他畏光时遮去光源,所以他丑态毕出,原形毕露。

    现在的蔺泊舟,是这么的不体面,不矜贵,不强大。

    如果没有孟欢,他就是条被丢在路边的野狗。

    “不怕,不怕,夫君不怕。”

    看着他眼角的水光,孟欢心口疼得要命。

    他牵着蔺泊舟的手时,发现他的手指在发抖。

    再也没有遮羞布阻挡的眼疾,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黑暗无法衝破,人还要颠沛流离。比起以往眼疾复发时什么都不干,精心呵护,现在要逃跑,寻路,残缺无用又添麻烦的眼睛,只会让蔺泊舟更加强烈地自厌,难堪至极吧?

    他的心里,一定被黑暗填满,满是阴郁潮湿。

    想到这里,孟欢喉头就发酸哽咽。

    如果不是人多,孟欢真想抱着蔺泊舟,告诉他,看不见也没关系。

    他可以当他的眼睛。

    他也会永远保护他。

    手小一些,孟欢只能牵住蔺泊舟手掌的一部分,很紧地牵着:“有我在,没有人能伤害你。”

    说完这句话,孟欢心里的力量更加充沛。

    他牵着蔺泊舟,跟在乌泱泱的人群中,等城门在混乱中被推开后,合入百姓中,纷纷涌出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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