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刘邦今天过来带的是萧何,萧何虽然很聪明很有脑瓜子,但是在一个小县城里挣钱,他真的不入那个会做饭的全才。

    看到他们还没进去看房子,只是短短的十几分钟,全才带来的卤肉、肥肠、卤肉包就被人你三斤我五斤的买完了。

    刘邦那个酸的呀。

    因为带来的人所赚的钱会算到他们本人的任务栏的。

    萧何多大的一个大聪明,瞬间察言观色看出自家陛下的想法,说出了这两天都在心里琢磨的一个想法:“陛下,不如明天臣找个闹市,卖字赚钱。”

    刘邦怀疑道:“这法子可行?以前的人能卖字,那是认字的人少,想找个人写家书都不容易。现在的人,你看看他们每天拿笔吗?”

    除了学生,还真没有拿笔的。

    但萧何看问题的方面和刘邦不同,他说道:“因为拿笔的少了,识字的人多了,附庸风雅的人肯定也多,陛下您觉得,现代写字能比臣的字好的,能有多少?”

    刘邦:萧何虽然不是什么书法大家,那一首字还是挺能看得入眼。

    “房子买好了,咱们也去赚钱。”刘邦一锤定音。

    裤子被人抓了抓,刘邦低头,看到是自家小孙孙,他便把孩子抱起来:“病已,有什么事要跟太爷爷说?”

    刘邦现在就是一个普通爷爷的样子,别说吕后看不习惯,就是秦朝时空中他爹刘太公都看不惯。

    插嘴提一句,现在刘太公一家已经被始皇派人接到了咸阳,虽然年轻版刘邦还和张良在川泽山野间找法子突破当前困境,但他们自己对自己都没有多少信心了。

    刘病已拉自家曾曾曾祖父,是想跟他们一起去卖字,他说道:“我这些天都不上学,我去帮萧何伯伯吆喝,爷爷您一天给我二十块钱的工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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