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

,她安慰道:“爷爷,爸妈,大爷大娘,我会经常回来看你们的。”

    最后,是孙茹受不了了,怕再说下去泪洒当场,她挂着两颗湿漉漉的眼睛,说道:“行了行了,这孩子又不是再也不回来了,省城这么近,就算她没空回,咱们想她了,也随时都能去!”

    ……

    当第一缕朝阳爬上了山坡,后院出去逛了一宿的老猫,叼着老鼠跳过屋脊。

    沈莞打开房门,从屋里走了出来。

    陆霆霄跟在她后面,手里拎着的是她的行李。

    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所以今天她走,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

    “你放心的上学去吧,你的店,还有你的狗,我都给你照顾着,你妈我就算在忙,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

    作为母亲的她,这么说,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

    沈莞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

    家里的人,都用充满祝福的眼神注视着她,唯独那一只大狼狗。

    别看沈莞总是凶它,可是在狗狗的心里,主人就算做的再不好,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最依赖的人。

    它知道沈莞要离开,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的盯着她。

    汪!

    它叫了一声,似乎在问:主人你去哪里,为什么不带我一起?

    又“汪”了一声,它的狗绳被沈国良拽着,无法向前移动。

    沈莞故意虎着脸,走过去,原本总是一巴掌呼下去的手,这一次轻柔的落在了头顶。

    “地瓜,你听话,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还有,我不在的时候,我的家人就交给你了,要帮我保护好他们,知不知道?”

    第254章 第一选择

    告别了家人,沈莞和陆霆霄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

    沈莞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第一次离开县城。

    在这个充满商机的80年代,沈莞亲身体会到了,上辈子的父母口中的峥嵘岁月。

    摇摇晃晃的列车,坐满了赶路的人。

    列车看似古旧的绿色外壳,内里却蕴藏着蓬勃的生机。

    就是它,帮助社会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圆满迁徙。

    从南到北也好,,从北到南也好。

    离开家乡,是每一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

    沈莞的新生活,也将从这里开始。

    三个小时后。

    沈莞和陆霆霄一起,站在了省城的土地上。

    街道两旁商户林立。

    宽敞的大街,再重新修建后,自行车,已经不再是单调的代步工具。

    一辆又一辆小汽车,穿梭着,就连鸣笛声都那么让她熟悉。

    省城对比县城的环境要热闹百倍。

    站在火车站出口,沈莞一边审视着这个城市,一边,即将融入在这个城市里。

    “那你就先回部队吧,我走着走去学校。”

    沈莞在街边的报亭买了一份地图,拿着对陆霆霄说。

    陆霆霄弯着唇角,“那你可别走丢了。”

    “我哪有那么笨?”沈莞小小的白了他一眼,小脸上写着不服。

    陆霆霄抬起手,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

    “好吧,记着我部队的号码,晚上8点以后,可以打电话。”

    “嗯,等我到了学校,把号码告诉你,你没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沈莞握住他的手,轻轻的捏了一下。

    “去吧,行李拎不拎得动?”陆霆霄将包裹递了过来。

    沈婉一拎在手里,嚯,别说,还挺沉的!

    “这点小分量,难不倒我。”沈莞坚决要自己走。

    陆霆霄的那身儿军装太显眼了,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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