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安慰道:“爷爷,爸妈,大爷大娘,我会经常回来看你们的。”
最后,是孙茹受不了了,怕再说下去泪洒当场,她挂着两颗湿漉漉的眼睛,说道:“行了行了,这孩子又不是再也不回来了,省城这么近,就算她没空回,咱们想她了,也随时都能去!”
……
当第一缕朝阳爬上了山坡,后院出去逛了一宿的老猫,叼着老鼠跳过屋脊。
沈莞打开房门,从屋里走了出来。
陆霆霄跟在她后面,手里拎着的是她的行李。
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所以今天她走,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
“你放心的上学去吧,你的店,还有你的狗,我都给你照顾着,你妈我就算在忙,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
作为母亲的她,这么说,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
沈莞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
家里的人,都用充满祝福的眼神注视着她,唯独那一只大狼狗。
别看沈莞总是凶它,可是在狗狗的心里,主人就算做的再不好,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最依赖的人。
它知道沈莞要离开,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的盯着她。
汪!
它叫了一声,似乎在问:主人你去哪里,为什么不带我一起?
又“汪”了一声,它的狗绳被沈国良拽着,无法向前移动。
沈莞故意虎着脸,走过去,原本总是一巴掌呼下去的手,这一次轻柔的落在了头顶。
“地瓜,你听话,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还有,我不在的时候,我的家人就交给你了,要帮我保护好他们,知不知道?”
第254章 第一选择
告别了家人,沈莞和陆霆霄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
沈莞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第一次离开县城。
在这个充满商机的80年代,沈莞亲身体会到了,上辈子的父母口中的峥嵘岁月。
摇摇晃晃的列车,坐满了赶路的人。
列车看似古旧的绿色外壳,内里却蕴藏着蓬勃的生机。
就是它,帮助社会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圆满迁徙。
从南到北也好,,从北到南也好。
离开家乡,是每一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
沈莞的新生活,也将从这里开始。
三个小时后。
沈莞和陆霆霄一起,站在了省城的土地上。
街道两旁商户林立。
宽敞的大街,再重新修建后,自行车,已经不再是单调的代步工具。
一辆又一辆小汽车,穿梭着,就连鸣笛声都那么让她熟悉。
省城对比县城的环境要热闹百倍。
站在火车站出口,沈莞一边审视着这个城市,一边,即将融入在这个城市里。
“那你就先回部队吧,我走着走去学校。”
沈莞在街边的报亭买了一份地图,拿着对陆霆霄说。
陆霆霄弯着唇角,“那你可别走丢了。”
“我哪有那么笨?”沈莞小小的白了他一眼,小脸上写着不服。
陆霆霄抬起手,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
“好吧,记着我部队的号码,晚上8点以后,可以打电话。”
“嗯,等我到了学校,把号码告诉你,你没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沈莞握住他的手,轻轻的捏了一下。
“去吧,行李拎不拎得动?”陆霆霄将包裹递了过来。
沈婉一拎在手里,嚯,别说,还挺沉的!
“这点小分量,难不倒我。”沈莞坚决要自己走。
陆霆霄的那身儿军装太显眼了,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