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我真的喜欢故事吗

起,他没有回答我的这个疑问,毕竟我根本没有问出口,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的隐私,那我呢?

    「对啊,你刚才到底怎么了?」陈森说刚才他的脚也蹲的超痠的。

    他将电磁炉跟塞满火锅料的陶瓷锅放在客厅石桌上,而我只是呆坐在地毯上,看着新的餐垫与碗筷被摆放整齐,转头望着沙发旁的三层小书柜。

    「我真的喜欢故事吗?」我转回来看着冒小泡的汤底,麻辣起司牛奶锅。

    「我也常有这个疑问,我当初为何要来做编辑。」他变得有些沉稳,夜晚的他似乎不太一样。

    「那本《三千天的爱恋》是我写的。」汤滚了,他帮我刷了一片牛肉放进我碗里,这餐他请的。

    「我记得小康当初满喜欢那篇的,原来是这样,第一次吗?」他咬了一口玉米笋,喝了一口可乐。

    「嗯,难不成还有下一次啊?」我无语,将肉片放进嘴里。

    「我是第三次,哪一本你自己猜。」他说什么?

    「你??哈哈哈,嗑,咳,哼!」

    「没事吧,太辣呛到了吗?」

    他看着我吐出的牛肉渣,抽了一张卫生纸给我,我擦乾口水,不知道是笑了还是佩服眼前这傢伙,原来安慰人还有这种方式,就算是谎言,我也会吃下去,毕竟大哭过一场,够了,够饿了,现在吃饱睡个觉我就没事了。

    「喂,别开我的酒。」「喂,别睡我家。」「喂,真的要我洗碗喔。」「叫我大姐。」「你又没大我几岁。」「我是小拉姐~」「小拉??姐?欸,醒醒。」

    梦里,女主角最后找到了失踪的男主角,原来暗恋一个人太久,那个人最后就会消失,三千天真的太长了,长到足以遗忘,某些事情,也许,三千天后,我也会遗忘这个曾经拼搏过的梦想,遗忘今天你灿烂孤单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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