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反而更用力地回握。
“谁要你暖手。”迟绛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又上钩了。
如果只是同桌,如果朋友都不算,那现在两只手紧握在一起难道是为掰手腕较量力气吗?
于是咬牙切齿装凶,企图缩回自己的手。
闻笙却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将她手握得更紧,平视着迟绛微笑:“是你先的。”
怕迟绛不明白,又补充:“是你先递给我暖水瓶,你先从操场带回冰激凌。我不喜欢欠你人情,所以替你暖手。”
迟绛觉得她说得没道理,但手牵在一起,心脏砰砰跳着,也就忘了道理:“那……那就好吧。”
她的手逐渐回温,温度没多久就比闻笙的还要高。她问闻笙:“你之前,也牵过别人的手吗?”
闻笙想了半天,想起邻居妹妹,诚实地点头承认:“有。”
顿了顿,又扭头反问迟绛:“那你呢?”
迟绛闻言,心情忽然像初结薄冰的湖面泛起褶皱。
她松开闻笙的手,自顾自把脸扭到一边,不甘示弱:“当然有。
方才流动在两人之间的亲昵,在松手的瞬间不复存在。
迟绛攥着拳头,拳头托着腮帮凝眸沉思,思考自己为何在听说闻笙牵过别人手时莫名难过。
答案其实就藏在心底里面,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喜欢。
可迟绛偏偏胆小,像心虚的逃课学生见到老师绕道而行,她也蹑手蹑脚绕过“喜欢”二字。
诸如喜欢、暗恋、爱情,这些词汇都太宏大太遥远,迟绛的想象力还到达不了那么遥远的地方,一切懵懂情绪便只能浓缩成一句话:
我很乐意和她坐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