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仿佛凭空消失,街上擦肩,都装作不认识。”
迟绛听了,又摸摸鼻子,替闻笙解释:“也许你们多想了。她只是眼睛近视,并不刻意冷落人的。”
对面两人却异口同声:“你才认识她多久!”
迟绛不吭声了。
钟芷认识闻笙十年,宋晴漪认识闻笙两年,而自己认识闻笙才三个月。
“哦。”迟绛撇撇嘴。心里面,却在不服气地大声反驳:可我们是同桌,同桌!同桌一天顶上邻居一年!
但就算如此,她心里却还是多了一层不安。
拿起手机,对着手机屏幕眨眨眼睛,看着屏幕里蘑菇头造型的自己,迟绛也忍不住疑惑:
平平无奇又奇奇怪怪的我,难道就值得闻笙喜欢吗。
30
有钟芷和宋晴漪在场, 迟绛的状态和在学校时很不相同。
之后的每堂课,她都坐在第一排正中间,需要微微仰着脑袋看白板。
也许是出于表演的心理, 也可能一期课程实在昂贵, 迟绛在课上格外专注。即使课间,也只是挂上耳机喝水看书,从不与旁人交谈。
钟芷和宋晴漪坐在她斜后方。
一位是青梅青梅的发小, 一位是对闻笙念念情深的旧友。
每每想到她们在闻笙生命力占据许多宝贵时光, 迟绛就产生一种奇异的冲动,想要把做过的试卷揉得褶皱不堪, 好用那皱成一团的纸张表达自己的混乱心情。
她在情绪不平稳的时候,学习效率最高。耳机堵着耳朵,黑笔在阅读卷子上蹭蹭划掉错误选项。笔尖力道很重,abc选项上的斜杠,好几次划破卷子。
她好奇闻笙的过往, 却不想从她们口中了解闻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