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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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也不知道。”闻笙摇摇头,“不如还是叫你迟绛吧,反正喊习惯了。”

    迟绛也不反对,点头应和道:“可以,反正你声音好听,喊我的名字都与众不同。”

    但后来,迟绛很快发现,闻笙会变着花样喊她。

    小蘑菇,小猕猴桃精,小迟子,小酱酱

    ——还有“老婆”。

    闻笙终于在听了一百二十遍后,学会了喊“老婆”。

    声音糯糯的,听得人心发软,叫人彻底遗忘那个冷冰冰不近人情的高冷同桌。

    就像每一部的故事结尾那样, 她们终于可以好好在一起。

    摩托车暂时留在了拉萨,两人整理好背包,手牵手踏上了回程火车。

    卧铺车厢里, 贩卖瓜子饮料矿泉水的小推车来回吆喝, 水果的价格也在车子离开高原后逐渐回落,不再是奢侈的高价稀有物。

    车窗外的风景变幻很快,她们坐在窗户边, 用眼睛复习荒漠旷野和雪山景观。

    厚厚的车窗玻璃隔绝了风声, 心思也逐渐安宁下来。

    迟绛挂上耳机,又分一支给闻笙。

    白色的耳机线连接着两个人, 两个人不约而同想起那堂自习课。

    是初秋的一个下午,教室窗子吹来金灿灿的凉爽微风。她们就坐在教室偏左侧的第三排,也是听同一副耳机。

    那时候,一切心事还未明了。迟绛只记得自己小心翼翼不敢动弹,耳机里的心跳声盖过音乐声响。

    如今再听同一首歌, 她总算能听清歌词,也敢在听歌时望向闻笙的眼睛。虽然两个人之间只隔着一个小桌板的距离, 她还是用了“望”这个字,会有一眼万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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