酩酊不醒 第13节

百三十万八千九百二十块。

    陈乐酩九岁那年长脑瘤,就是这笔钱把他拉出鬼门关。

    “想什么呢?”

    “叮”一声脆响,汪阳和他碰杯。

    余醉没说话,转身倚着阳台护栏。

    背后是清辉的月光,眼前是熟睡的弟弟。

    汪阳顺着他的视线看向屋里,摇头叹息。

    “这么多年我第一次看你吓成这样,他在屋里好好地睡着觉,还能梦游起来再去自杀吗?用得着你每天晚上都盯着?”

    余醉依旧没作声,齿尖重重碾过濡湿的烟,让那股熟悉的味道在口腔溢散。

    汪阳就着酒,很快就把一大块晶莹剔透的蜂巢蜜给消灭光,餍足地舔舔手指。

    “少吃点吧,你早晚死这上面。”

    他极度嗜甜,尤其喜欢齁甜的糖,像这样的蜂巢蜜他一周能干掉一箱。

    “死就死喽,是人都会死。”

    汪阳不在意地耸耸肩,又笑起来:“或许等我把肚子填饱就不吃了。”

    嗜甜的毛病很多年前就有了。

    但要说他多喜欢吃糖,还真不见得。

    小时候家里三个孩子,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一包糖有十颗,两个弟弟吃九颗,剩下那颗掉地上了,他奶奶才会捡起来丢给他。

    后来他好不容易逃离那个家,找到一个体面的工作,奶奶就带着弟弟去公司门口闹。

    说他是个喜欢留长发的变态,从小就不男不女,为了几块糖光着屁股给隔壁大爷玩。

    到底是什么样的亲人,会恨他恨到给一个小孩子造黄谣?

    他不明白。

    在他的认知里,亲人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弟弟更是恶心至极。

    直到他看到陈乐酩,才明白弟弟和弟弟也是不一样的。

    陈乐酩有十颗糖,揣在手里分配,哥哥一颗,他一颗,每人都能吃五颗。

    可余醉吃到第九颗还没吃完,掰开他的嘴看,才发现他一直在假装吃,其实把十颗糖都给了哥哥,自己舔手指上沾到的糖渍。

    “我以前觉得乐乐就是小天使,那么乖,那么懂事,单纯善良,还知道疼人。”

    汪阳说着苦笑一声。

    “结果到头来他最疯最偏执,他出事那天晚上你给我打电话,我吓得差点心脏病发。”

    余醉皱眉:“他不是偏执,只是害怕。”

    “他怕什么?他让你惯得无法无天,我真看不出他能怕什么。”

    怕失去我,怕我抛弃他。

    余醉心知肚明,目光沉沉望着屋里熟睡的弟弟,“乐乐是个很好的孩子,哪怕犯过一点小错,也是因为我没有教好。”

    “一点小错?还你没教好?”

    汪阳气得都语无伦次了。

    “啊!你意思是你教他向自己哥哥求爱,求而不得就搞绑架囚禁一条龙的?是你教他给自己哥哥下春药结果没掌握好量,让你发了三天疯,差点把他整死的?是你教他一言不合就跑去自杀,拿自己的命逼你就范的?”

    “行了。”余醉手里酒杯往桌上重重一磕,“这么点事没完没了地说?”

    作者有话说

    当我捡到乐乐小猫的手机——

    乐乐:人,我刚刚把天捅塌了。

    哥:咪有没有被砸到?

    乐乐:咪没事,咪躲开了。

    哥:那就好,一边玩去吧。

    我想变成小狗

    “这么点事?”汪阳彻底无语了。

    “你们这些当哥的脑子里都装的什么?大砖头吗?滤镜赶上那城墙厚了!是不是只要他没把天给捅塌在你眼里都是‘这么点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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