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436节

是老弱病残。

    他大概率不够强壮、在犯案之前,甚至可能连抢劫都没有做过,不然泛滥的手枪,可以给他足够的自信,而不是刻意挑选老弱病残。

    另外强壮者往往性格偏冲动,习惯性用肌肉和暴力来解决一些问题,体弱者从小在身体上没优势,大概就会养成动脑的习惯,以保证自己的生存。

    这些都符合凶手的侧写。

    八名受害者的尸骨上面,都无明显器械伤痕。

    一个还可以说是巧合。

    全部如此,就意味着凶手大概率是使用的药物、闷杀、或者类似的软手段制服并杀害的死者。

    这放在底层治安混乱的街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越是混乱的底层街区,居民在外面就越警惕。

    他们对于危险的敏感度很高,甚至会时不时打量四周的环境,避免前面会突然窜出一个抢劫的人,又或者飞车党之类。

    想要对这种人出手,还连续八次成功,没一个跑掉,没出现一次意外,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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